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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底峡尊者法界见歌(二)
阿底峡尊者造 那措译师戒胜译 据藏文译出
全篇分三篇,本篇为第二篇:唯识、声闻、独觉之见
题解
本篇是第二篇,介绍唯识、声闻、独觉三家的见解,对应原文第 192 至 401 句。
唯识部分(第二十四至三十三节):讲三自性(遍计、依他、圆成),以水晶、琉璃之喻说明;主张离能取所取的识在胜义中存在;以"自证"说明识能自知;主张"识的自性真实,行相虚妄",属于唯识中的"假相唯识"(无相唯识)一系;最后说阿赖耶中的有漏种子尽了,就是无漏界、解脱身、法身。其中多处与寂护《中观庄严论》、世亲《唯识三十颂》、《解深密经》相合。
声闻部分(第三十四至三十九节):讲声闻承许蕴、界、处等为胜义有;四谛;八十九种沙门果;声闻的四种类型;毗婆沙与经部二宗的区别;以及小乘十八部的名单。
独觉部分(第四十至四十八节):讲独觉断所取分别而未断能取分别,如犀牛般独行百劫而证菩提;然后详说十二缘起:三际、分位、因果、五支分类、三苦、三界与四生的配属,以及龙树《缘起心论》"从三生二,从二生七"的名偈;最后引用《法句经》中"应当发起、应当出离,入于佛教,如象摧苇屋"的名偈,劝人出离。
体例同第一篇:只录汉译,不显示藏文;各节标题后括号中的数字,是原文的句号;分节编号接续第一篇。
全篇的作者、译者、出处与总体结构,见《阿底峡尊者法界见歌(一)》的题解。
二十四、唯识的三自性(原文第 192–196 句)
主张唯识的人们,认为自性有三种:遍计、依他、圆成;依次是因为是假立的、是从因而生的、是不变的。
【按】"三自性"(梵 trisvabhāva),是唯识宗的根本教义:遍计所执性、依他起性、圆成实性。
二十五、遍计与依他(原文第 197–202 句)
以任何分别,遍计任何事物,那就是遍计所执,它的自性是不存在的。依他起的自性就是分别,是从缘而生起的。
【按】这两偈与世亲《唯识三十颂》第二十、二十一偈相合:"由彼彼遍计,遍计种种物,此遍计所执,自性无所有。依他起自性,分别缘所生。"
二十六、圆成实与依他非一非异(原文第 203–208 句)
圆成实就是:在那[依他起]上,恒常地没有前者(遍计所执)。因为[它]离开有与无的二边,所以它与依他起,既不是不同,也不是相同,就像[说]无常等[与诸行的关系]一样。
【按】这与《唯识三十颂》第二十一、二十二偈相合:"圆成实于彼,常远离前性,故此与依他,非异非不异,如无常等性。"
二十七、水晶与琉璃之喻(原文第 209–214 句)
要以水晶与吠琉璃的譬喻,来了知三自性。假立为我与法的,清净的与不清净的,不变的与不颠倒的——依次每一种都各有两种。
【按】"水晶之喻"出自《解深密经·一切法相品》:透明的水晶,放在不同颜色的底物上,就显现出不同的颜色,被误认为是各种宝石;比喻依他起上被遍计为种种,而水晶本身不变,比喻圆成实。
【按】存疑。"依次每一种都各有两种"(rim bzhin re re'ang gnyis gnyis),本译理解为:遍计有"假立为我"与"假立为法"两种,依他有"清净"与"不清净"两种,圆成有"不变"与"不颠倒"两种。这与唯识论典中三自性各分两种的说法相应,但具体的配属不完全确定。
二十八、唯心:离二取之识胜义有(原文第 215–218 句)
一切具有善慧的人,都精勤于内心[的观察];离开了能取与所取的识,在胜义中是存在的。
【按】这是唯识宗与中观的关键分歧:唯识宗认为离开二取的识(自证分)在胜义中实有,中观则认为连这个识也没有自性。
二十九、显现从识而有(原文第 219–226 句)
诸法丝毫没有生与灭,只有那已生起的[识],才会生起与坏灭。本不存在的诸法,那样显现出来,不是从无情物[显现],不是从他[显现],也不是从无而[显现],因为[这样说]有两种过失,所以[只能说]有识的自体。
【按】存疑。这几句文义简略。本译理解为:外境诸法本不存在,它们的显现只能来自识本身;若说来自无情的外物,或来自他者,或无因而现,都有过失,所以只能承认识的自体存在。"两种过失"所指不明。
三十、自证(原文第 227–234 句)
[经中]说:识是作为与无情物的自性相反者而生起的;那不是无情物的自性,在这里就认为是"自证"。虚空、地、风、太阳、大海、方所以及水等,都是内在之识真实的部分,却显现得像是外在的一样。
【按】"识是作为与无情物的自性相反者而生起的;那不是无情物的自性,就是自证",出自寂护《中观庄严论》第十六偈:识的本质就是"非无情",即能明了;这种明了性本身就是自知,称为"自证"。
三十一、以明了性成立自证(原文第 235–244 句)
因为[它们]以明了的自性显现,所以它们[与识]的关系并不隐蔽;以何者有关系而了知何者,所知就由它而被了知。如果[有人]说:"就像剑刃不能自割、指尖不能自触一样,心不能执取自身。"[答:]《解深密经》中说,[心]并不是不显现自身;因此,心的体相,就成立为自证。
【按】"剑刃不能自割、指尖不能自触",是中观师(如寂天《入菩萨行论》第九品)反驳自证时常用的譬喻;这里阿底峡站在唯识宗的立场,以《解深密经》作答。
【按】存疑。"《解深密经》中说心并不是不显现自身",本译依字面译出,《解深密经》中的具体出处未能核对。
三十二、自证难知;识真相妄(原文第 245–262 句)
它难以证悟,它的体性无法观察;那自证也因为极其细微,诸佛视之为细微。它虽然就在自身,却像是自我一样,因为愚痴,所以见不到。明了与心,因为以自体相关联,所以只是[同一]义。识的自性是真实的,行相是虚妄而迷乱的。心因为被扰乱,所以一显现为二;在能取与所取的差别上,又怎么会极为善巧呢?因为所取的行相不动摇,所以显现得像是外在的;能取的行相极其动摇,所以显现得像是内在的。
【按】"识的自性是真实的,行相是虚妄而迷乱的",是唯识宗中"假相唯识"(无相唯识,梵 alīkākāravāda)的主张:只有识的明了自性是真实的,识上显现的种种行相都是虚妄的。阿底峡的老师之一金洲大师(Suvarṇadvīpa)据说就持这一见解,阿底峡对它非常熟悉。
【按】存疑。"在能取与所取的差别上,又怎么会极为善巧呢"(shin tu mkhas pa cis ma yin),本译依字面译出,意思可能是:被扰乱的心把一分为二,并不是真正的善巧;也可能是反问"怎么不是极为善巧呢",即心能巧妙地显现二取。不能确定。
【按】存疑。"像是自我一样"(bdag 'dra bas),所指不完全确定。
三十三、舍相修智;阿赖耶转为法身(原文第 263–272 句)
舍弃那些相之后,修习如虚空一般的智慧。心的自性是无漏的;有漏的种子还没有穷尽时,是阿赖耶的阶段;那些穷尽之后,就是无漏的法界,是解脱身;就像太阳与日光一样恒常,是诸佛之法的所依,是救护者的法身。
【按】"有漏种子穷尽,阿赖耶转为无漏界、解脱身、法身",即唯识宗所说的"转依"。这与《唯识三十颂》第三十偈"此即无漏界,不思议善常,安乐解脱身,大牟尼名法"相合。
三十四、声闻的所取与能取(原文第 273–279 句)
进入声闻乘的人们,[认为]远离我与我所的蕴、界、处,或四种、或五种,或三时也可以,一切存在的[法]都是所取;以有所缘[的心]来执取它们;他们认为这二者在胜义中存在。
【按】存疑。"或四种、或五种,或三时也可以"(bzhi lnga'am dus ni gsum yang rung),所指不明。可能指毗婆沙宗所说的"五事"(色、心、心所、不相应行、无为),或"四"种分类,以及"三世实有"(过去、现在、未来法都实有)。今照字面译出。
【按】"二者在胜义中存在",即声闻部派认为所取的诸法(极微、刹那)与能取的心,在胜义中都实有。
三十五、四谛(原文第 280–289 句)
[他们]说:由于见谛与修习,[而说]断除了烦恼。谛有四种:苦、集、灭、道;它们依次是[应知、应断、应证、应修]的次第。苦就是有取的五蕴;集是业与烦恼;灭是两种涅槃;道是三十七菩提分。
【按】存疑。"de dag ji ltar gdon rtogs rim",文义不清,本译依四谛的通常说法,补为"应知、应断、应证、应修的次第"。
【按】"两种涅槃",即有余依涅槃与无余依涅槃。"三十七菩提分",即四念住、四正断、四神足、五根、五力、七觉支、八正道。
三十六、八十九沙门果(原文第 290–297 句)
安住于戒律,具足闻与思,精勤于修习。沙门性就是无垢之道,它的果是有为与无为,共有八十九种;连同解脱道与[烦恼的]断尽,安立为四果,是因为有五种原因。
【按】"沙门性就是无垢之道,其果有为无为,共八十九",出自世亲《俱舍论·贤圣品》:无漏道称为沙门性,它的果有有为与无为两类,无为果即八十九种断(择灭)。
【按】"安立为四果,是因为有五种原因",也出自《俱舍论》:四沙门果(预流、一来、不还、阿罗汉)之所以只立四种,是因为有舍曾道、得未曾道、总集断、得八智、顿修十六行相五种因缘。
三十七、声闻的四种类型(原文第 298–300 句)
声闻有四种:化现的、转变为圆满菩提的、趋向寂灭的,以及执持宗义的。
【按】"化现的声闻",指佛菩萨为度化众生而示现为声闻;"转变为圆满菩提的",指回小向大、最终成佛的声闻;"趋向寂灭的",指一心趣向涅槃的声闻;"执持宗义的",指持部派宗义的声闻。
三十八、毗婆沙与经部(原文第 301–309 句)
[声闻部派]分为二、四、十八。二是毗婆沙宗与经部宗。认为以无行相的识,来了知色等外境的,是毗婆沙宗;认为通过体验由外境所饶益而生的影像,来了知外境的,是经部宗。
【按】这是宗义书中区分毗婆沙宗与经部宗的经典说法:毗婆沙宗认为识直接了知外境,识上没有外境的行相(无相);经部宗认为外境在识上投下行相(影像),识通过体验这影像而间接了知外境(有相)。
三十九、小乘四部与十八部(原文第 310–328 句)
四部是大众部、说一切有部、上座部与正量部。十八部是:东山部、西山部、雪山部、说出世部、说假部——这五部属于大众部;根本说一切有部、饮光部、化地部、法藏部、多闻部、红衣部、分别说部——这些属于说一切有部;祇陀林住部、无畏山住部、大寺住上座部——这些属于上座部;鸡胤部、护部、犊子部——这三种属于正量部。依照地方、义理与阿阇黎的不同,分为十八种。
【按】这是藏传宗义书中常用的"四根本部、十八部"名单,与调伏天(Vinītadeva)《异部说集》等的分法相近:大众部五、说一切有部七、上座部三、正量部三,合为十八。
【按】存疑。原文第 315 句作"说常部"(rtag par smra ba),疑为"说假部"(btags par smra ba,梵 Prajñaptivāda)之讹,今依后者。第 318 句的第二个"饮光部"('od srungs),与第 317 句重复,疑为"法藏部"(chos srungs,梵 Dharmaguptaka)之讹,今依后者。第 324 句"sa sgrogs ris",本译依通常名单译为"鸡胤部","srung ba pa"译为"护部",都不能完全确定。
四十、独觉:断所取,如犀牛独行(原文第 329–334 句)
求独觉菩提的人,因为断除了所取的分别,而没有断除能取[的分别],以如犀牛般[独居]的所依之道,修习到一百劫的尽头,就能触证菩提。
【按】"断所取分别、未断能取分别",是宗义书中对独觉证量的通说:独觉证得所取空(外境无实),但没有证得能取空。"如犀牛",指"麟角喻独觉",独居而修,不与众人为伍。
四十一、十二缘起三际(原文第 335–338 句)
那就是缘起,十二支[分属]三[际]:前际与后际各两支,中间八支,具足圆满。
【按】十二缘起配三世:前际(过去)两支,即无明、行;后际(未来)两支,即生、老死;中际(现在)八支,即识、名色、六处、触、受、爱、取、有。这出自《俱舍论·世间品》。
【按】存疑。"chags gsum",本译读作"三[际]",也可能是"cha gsum"(三分)之讹。
四十二、十二支的分位(原文第 339–354 句)
无明,是前世位的烦恼;行,是前世的[业];识,是结生时的五蕴;名色,是从那以后[直到六处生起之前];六处,是直到[根、境、识]三者和合之前;触,是直到能了知苦乐等之因之前;受,是直到淫欲[生起]之前;爱,是[贪著]受用与淫欲;取,是为了得到受用而四处奔走;有,是能够生起后果的业;生,是结生;老死,是直到受[为止]。
【按】这一段与《俱舍论·世间品》对十二支"分位缘起"的解说相合:每一支都指生命流转中的一个阶段(分位),而不只是一个心所。
【按】存疑。"老死,是直到受为止"(tshor ba'i bar ni rga shi),《俱舍论》说老死是"从生以后直到受[支]的阶段",这里文字简略。
四十三、分位缘起,为除三际愚(原文第 355–358 句)
这被认为是"分位"[缘起];因为[各位中]以主要者而立名,所以宣说为[十二]支,是为了遣除对前际、后际与中际的愚痴。
【按】"以主要者立名",出自《俱舍论》:每一分位中有五蕴,但以其中最主要者立名,如无明位以无明为主,就称为无明支。
四十四、烦恼、业、果;五因七果(原文第 359–366 句)
[十二支中,]三支是烦恼,两支是业,七支是果。两[际]的因果是简略[而说的],中间的可以由此比知。在这里,正在生起的是因,已经生起的被认为是果。在这十二支之中,因有五种,果有七种。
【按】"三支是烦恼",即无明、爱、取;"两支是业",即行、有;"七支是果",即识、名色、六处、触、受、生、老死。这出自《俱舍论》,也见于龙树《缘起心论》。
四十五、能引、所引、能生、所生、过患(原文第 367–370 句)
能引支、所引支、能生支、所生支,以及过患支,依次是三、四、三、一、一[支]。
【按】这是对十二支的另一种五分法:能引支三(无明、行、识),所引支四(名色、六处、触、受),能生支三(爱、取、有),所生支一(生),过患支一(老死)。
四十六、三苦;三界与四生(原文第 371–379 句)
行苦、坏苦与苦苦,依次是……与四、五[支]。在三界中,依次以十二、十一、十支而进入。化生者以十一支,胎生与卵生者以十二支,湿生者随其所应而进入。同样,也可以配属于五趣。
【按】存疑。第 373 句"ldang dang bzhi dang lnga","ldang"所指不明,可能是某个数字之讹,今以省略号标示。三苦与十二支的配属,具体所指不能确定。
【按】"三界中依次以十二、十一、十支而进入":欲界具足十二支;色界没有……(某一支);无色界没有名色中的色等,所以支数递减。这一说法在论典中有不同解释,本译只照字面译出。
【按】"化生者以十一支":化生者没有入胎的过程,所以少一支(一般认为是名色或六处的渐次生起)。
四十七、从三生二,有轮常转(原文第 380–387 句)
从三生出二,从二生出七,从七又生出三——这就是三有之轮,它一再地轮转。轮回的体性与行相,是谁、在何处、以什么、怎样、多久,其过患,以无边的方式详细进入。
【按】"从三生二,从二生七,从七又生三,这就是三有之轮,一再轮转",出自龙树《缘起心论》(Pratītyasamutpādahṛdaya)第三偈:三烦恼生二业,二业生七果,七果又生三烦恼,循环不已。
【按】存疑。第 383 句原文作"nyid ni yid dang yid du 'khor",字面是"它在意与意中轮转",与《缘起心论》原偈对照,"yid dang yid du"应是"yang dang yang du"(一再地)之讹,今依后者译出。
四十八、发起出离,摧死主军(原文第 388–395 句)
应当发起[精进],应当出离,应当进入佛的教法,就像大象摧毁芦苇之屋一样,摧毁死主的军队。谁能极其不放逸地,在这法与律中修行,谁就能舍弃生死轮回,作苦的边际。
【按】这两偈出自《法句经》(梵 Udānavarga)"不放逸品"等处的名偈,佛陀临涅槃时也说过,藏地传统中常称为"发起出离偈",阿底峡尊者非常喜欢引用。
四十九、涅槃的还灭(原文第 396–401 句)
涅槃——从什么中出离,是谁、以什么、在何时、以什么[方法]、为什么、怎样、多久,它的体性与行相、所得、差别、事业,以及功德之聚——[以这些方面来说明它的]还灭。
【按】这一偈与第四十七节"轮回的体性与行相,是谁、在何处、以什么……"相对:前者说流转门,这里说还灭门,各从种种方面详加说明。独觉与声闻部分至此结束,第二篇也到此结束。下一篇介绍外道诸见。
本篇至此结束,下接《阿底峡尊者法界见歌(三)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