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瑜伽论记白话译释(一百九十一)
卷第十五之上终(论本第五十五卷)——四谛义第六门谛现观:六种现观之体(思、信、戒、现观智谛、现观边智谛、究竟);见道三心(遣有情假、遣诸法假、遍遣一切有情诸法假)及三家西国异释、真见道与相见道;现观边智七句与十六心;后得智不能永害随眠的三种原因;尽智无生智;破邪辨正:破婆罗门三谛、三处、三过,示佛法不害、无常、无我三谛
唐 遁伦 集撰
唐 遁伦 集撰
编者按:本篇译四谛义的第六门"谛现观",这是全段之中最为精深的一门。"现观"是指对四谛的现前直观,论中列出六种:思现观、信现观、戒现观、现观智谛现观、现观边智谛现观、究竟现观。其中第四种的"见道三心"——先遣有情假、再遣诸法假、最后遍遣一切假——是唯识学见道理论的核心文字,此后玄奘门下关于"真见道与相见道""三心与十六心"的种种讨论都从这里出发;遁伦在此汇集了景、基、泰、测诸师以及那烂陀寺海慧论师、西国诸德的三种解释,异说纷纭,本篇逐一铺开。第五种"现观边智"则是见道之后的后得智,论文以七句说明其体、位、境、真似、世出世,并引出"为什么后得智不能永断随眠"的讨论。四谛义说完之后,论主又转入"破邪辨正",破斥婆罗门所立的三种"谛",并以佛法的不害、无常、无我三谛相对,结束了卷第十五之上。
一、谛现观总说:六种现观之体与数
第六门说明谛现观。先总以问答辨明其体并显示其数目,然后分别解释。
基法师引三藏法师之说:对诸谛的决定智慧,称为"思现观";"及彼因",是指有漏见道以前的信;"彼相应",是指无漏的信;"彼共有",是指戒现观。
基法师认为,如果这样归摄,就不能把现观摄尽。又,此处论文说"及彼因",是指对谛的决定之因,难道不是无漏信之因吗?如果这样,"彼共有"又是指杂于什么呢?所以他另作解释:
"决定智慧",就是现观智谛、现观边智谛、究竟现观三种,因为都是缘谛而生的。"及彼因",是思现观,因为它是现观智谛的因;若依胜军论师,就把这当作苦法忍的正因等;护法、护月等论师则合起来解释,可依此推知。"彼相应",是指无漏信,观照时是心心所法,因为依等而称为相应;这里取无漏的殊胜者,隐去有漏信而不论。"共有法",就是戒,也就是戒现观,这里只称它为"彼共有因"。
有人问:如果这样,为什么先说现观智谛等?基法师答:这里最初问"谛现观有几种",现在正面回答:真正缘谛的现观,是现观智谛、现观边智谛以及究竟现观等,其余不是正现观;思现观因为是因,所以称为现观;信从相应而得名为现观;戒因为是共有等而称为现观,都不是正现观。所以现在不依次第,越过次序而回答,因为首先要正面举出现观的体。如其他地方所说,先说思、信等,那是因为分位不同,意思有别。这六种现观,下文自会详细辨明。
景法师解释道:这里的现观边智,与见道边所修的世俗智,体不能相同。因为见道所修的智,体是有漏的,要到修道位才生起,如第十六卷所说:"方便地中闻、思、修等所有种子,现在在见道修令清净,称为得此智,但不现前。"因为见道十六心刹那之中,没有余地生起世间心,到修道之后的位中才现前。而现观边智,体是无漏的后得智所摄,位在见道之中,也就是那里所说的见道十六刹那等。
二、第二信现观:以闻慧为体
其次分别解释。第二现观的文字,景法师解释道:论文说"由于实义已决定",是指与修慧相应的信。"及闻所成决定智慧",那信是进入佛法的最初门户,闻慧则居于三慧之首;取与信同行、中间所成的慧,称为信现观。这是依俱转来举出信现观的体。
基法师解释道:依实而论,这信通于有漏与无漏;这里只依无漏中殊胜者来说。为什么提到智慧?因为在有漏之中说了闻慧,在思慧之前、最初缘教法的心,是闻慧在先,所以这里隐去有漏,只论闻慧。
有人问:如果这样,闻慧为什么不另外立为一种现观?基法师答:若就最初缘谛而言,必须以信为先导,也就是信的作用增上;而以简择法为殊胜的,则是思慧殊胜。所以只依信与思而立,闻慧就摄在信中。修慧通于有漏,无漏中的殊胜者归入现观智谛等;有漏的修慧又如何?就像闻慧那样说,因为作用不增上,所以也收在信中。这一点尚未见到明文,以此处闻慧收在信中的文字为证。也就是以闻、信二法为体,然而信的意义最初增上,闻就随从信而说。
这里的现观智谛等,只就见道初得来论;但下文也说到殊胜的道等,到无学位总称为究竟现观。
三、第三戒现观:不作律仪
第三现观中,论文说"不作律仪",就是定共戒、道共戒。由于这戒的力量,对三恶趣得到非择灭,毕竟不再投生。
四、第四现观智谛现观:见道三心
第四现观中,先问,次解,后结。解释之中,先举出现观之体,后随义分别。
先举体。景法师解释道:论文说"谓于加行道中先集资粮极圆满故",这是远方便,在顺解脱分位,称为资粮。"又善方便磨莹心故",是指顺抉择分学习观照四谛,渐渐明利,这是近方便。
从"从世间顺抉择分边际善根无间"以下,举出根本:从世第一法无间,最初进入见道,缘人空,如法生起下品无分别智,称为"法缘心生",除去人执上品的粗重。其次观法空,如法生起中品无分别智,断除法执上品的粗重。第三双观二空,如法生起无分别智,双断二执下品的粗重。
这三心,解释者说法不一。
第一种说法:三心是真见道以前,先在前面数数修习方便:先观人空,次观法空,后双观二空。后来入见道时虽然无分别,但由于数习的力量,任运理解;然而仍是先观人空、除人执上品,次观法空、除法执上品,后双观二空、断二执下品。
第二种说法:三心不是真见道,只是将入见道之前的方便观。后来入真见道,只一念心,顿断一切二执烦恼。出真见道之后,在后得智心中,以及观所证二空所显的真如、所断的二执,生起那三心,名为"相见道"。假设说真观有三心,只是就一味的境与智的意义而说三心。
下文解释异名:止与观双修,称为"双运"。
五、见道三心:基法师所述三藏与海慧论师之说
基法师引述三藏法师说:"遣有情假",是方便道中的行;"法缘心生",是无间道心生起,是从因而论;因为无间道并不另作有情假观等。
那烂陀寺的海慧论师解释这三心,认为不只是菩萨的见道,也是二乘的见道。为什么呢?最初分别观照法上无我,所以作无我行观,称为"遣有情假";其次以空行遣除属于我的法假,除去我所执,称为第二"遣法假";第三,对假我以及属我之法,重新观照我与我所的下品空,所以称为"遍遣二假"。然而遁伦认为,现在只取大乘的解释为胜。
六、见道三心:西国诸德的三种解释
西国诸位大德解释这段论文,自有三种说法。
第一种解释:初心正断人执上品,次心正断法执中品——对照人执而称为中品,人执称为上品,可依此理解——后心断除前二品的习气。所以三心之中,前二心称为无间道,后一心称为解脱道。
第二种解释:人执、法执各有二品。初心断人执的初品,次心断法执的初品,后心双断二执的后品。然而因为人法相对,所以初心称为上品,次心称为中品。另有第四心,称为解脱道。
第三种解释:见道有二种。一是真见道,顿证二空,顿断二障。二是相见道,即三心、十六心等,是后得智重新证见道所断的烦恼,假名为断。这里如果等入无相的真见道,其后出三心;二乘入见道,出十六心。
七、现观智谛的五句随义分别
第二,随义分别,有五句。
第一句,论文说"当知此诸心唯缘非安立谛境",是说见道三心,虽然依言诠而说缘人假以及法等,但实际上只缘真如这一非安立之境。
第二句,论文说"前二心法智相应,第三心类智相应"。《对法论》第九卷说三心都是法智,因为同样观照诸法的真如。此论则认为,第三心双观二空所显的真如之智,是前二心单观的同类,所以称为类智。
第三句,论文说"又即由此心势力故"。景法师解释道:由真见道的势力,能生起第二相见道,观照下上八谛的苦等之智生起。这相见道从真见道之后生起,所以称为第二;依真见道出观之后修起这观,称为边现观;缘安立谛之相,称为相见道。泰法师说:为什么见道的心数不同?就是修行者另外生起的观法不同的缘故。如契经说:"涅槃是真实之宝,众生从种种门进入。"测法师说:由于三心,所以十六心生起;由此可知一人具足生起三心。
第四句,论文说"即前三心,并止观品能诠见断烦恼寂灭成",是说现证见所断惑灭除的无为。
第五句,论文说"能得永灭一切烦恼及所依事出世道"。景法师解释道:由见道的力量,能引生金刚喻定这最后的有学道,永灭修所断惑。修惑既然断尽,未来果报就不再生起,这称为"所依事"。灭尽生死之法,果报顿然成就,这就是出世道。景法师又说:这只是依见道一切惑尽而说,不是无学位。"所依事",是指五蕴,为见道所断之惑所招感的;或者这是指金刚心。
八、第五现观边智谛现观:七句辨体
第五现观之中,先正辨边现观之体,后对照第四现观辨其差别。正辨之中,先问,次解,后结。解释之中有七句。
第一句,论文说"谓此现观后所得智,名现观边智",这是举出其体:从真观后边生起的相见道,称为边现观。
第二句,论文说"当知此智"等,这是辨明其分位:观知边观,是从真见道第三心无间之后才现在前。
第三句,论文说"缘先世智曾所观察"等,这是辨明所缘之境。这里有两种说法。
一说:缘见道前暖位等曾经观察过的欲界下地、色界无色界上二地的烦恼,即苦、集二谛;以及二种上的安立谛之境,即灭、道二谛,作为两种增上。
又一种解释:缘先前的真见道,所以称为"曾所观察",因为是仿照真见道;缘下、上二地,以及二地中所有增上的安立四谛之境。由此可知,这顺应胜友论师的义理。那位论师说:前二心缘下界的人执与法执,第三心缘上二界的人执与法执,所以称为"遍遣"。这是因为相见道是仿照而立的缘故。
这位论师又解释说:断人执下品时,也断法执下品;断法执中品时,也断人执中品。这里是影略而说,所以以人执为下品、法执为中品,只是就执心来论,所以只说其一。又只是人法相望而分下上,并不是各自一一为上下。为什么这样?因为它们是同一种子所生,所以彼此相望而分下上。
第四句,论文说"似法类智",这是辨明真与似。见道三心之中,前二心是真法智,第三心是真类智。现在在相见道中,四法忍、四法智总缘下上八谛的法体,称为"似法智";四类忍、四类智缘前面的法忍、法智,称为"似类智"。
第五句,论文说"世俗摄,通世出世",这是对无分别智而说,所以称后得智为世俗智;其体是无漏,所以称为出世;缘世间之事而起,又称为世间。由于这个意义,所以通于世间与出世间。
第六句,论文说"是出世间智后所得",这是解释"后得智"的名称,也是辨明其次第。
第七句,论文说"如其次第,于一一谛二种智生"等,"忍可智"是忍,"决定智"是智。
泰法师解释道:依此论文,分别观照三界四谛,为八谛观,与《对法论》的八谛观不同。他引《释论》为证说:三心之中,前二心分别观照欲界的人空与法空,后一心总观上界的人空与法空;到第三心,人法遍遣,所以依遍遣而称为十六谛观;上下界分别观照。由此可知三心正当胜友论师之论。然而《对法论》是依自、他之境辨明三心之相,所以十六观之中,八观缘能取,八观缘所取。
测法师引述三藏法师说:为什么两论说法不同?因为进入涅槃的道路不是只有一条,而是众多:或有有情依《对法论》,依观能取、所取作十六观;或有有情依本论,依观上下界的谛理作十六观。
九、第五现观续:后得智不能永害随眠的三种原因
第二,对照第四现观辨其差别,有三个"复次"。
第六个复次说明所执的不同,论文说"无有纯世间道永害随眠"等。景法师解释道:这是为了简别二乘的后得智一向是有漏,是纯世间。
论文又说解释原因之中,第一是"曾习故":修道位的后得智,是在相见道中显现的,称为曾习。不能说见道边所修的智,现在在修位生起,称为曾得,因为那智唯是有漏,不称为后得智。现在所执的修道后得智,通于世间与出世间两种相。
第二是"相执引故":相执就是末那识的二执。入真观时,二执不起;现在出了真观,相执又生起,引动那后得智。第三是"不能泯伏三界法相"。由于这三种原因,后得智不能永断随眠。
泰法师解释道:这是简别后得智为什么不能断惑。因为它缘事,所以称为纯世间道;并不是就无漏的意义而称为出世间。"是曾习故",是说无分别智之后所得,称为曾习。又这后得智缘事,与无相无分别智的曾习不同;虽然(与有漏)种类相同,为有漏心的相执所引,所以就使后得智也有相,乃至广说。
又一种解释:纯世间道是有漏智,没有能力断烦恼。有人问:既然这样,为什么在这里提出?有什么用意?答:这里只是为了简别后得智为什么不能断惑,不是在说有漏智。
十、第六究竟现观:尽智与无生智
第六现观之中,景法师解释道:论文说"或一向出世",是指无分别智;"或通世出世",是指后得智。这说明尽智、无生智以真、俗二智为体。
论文说"于现法中烦恼永断决定",是解释尽智的含义。"于当来世一切依事永灭决定",是说未来将起的惑、业以及果报趣向的一切事都不再生起,这是解释无生智的含义。这段文字分别说明尽智、无生智通于真、俗二智,所以不能说尽智、无生智只缘"我生已尽"等,此处也不说"我生已尽"等。
以上,谛蕴相摄一门的三段之中,前两段已经完成。
十一、破邪辨正:婆罗门三谛的三章
以下第三段,破邪辨正。其中先破邪执,后示正义。
破邪执之中有二:先举三章,后分别辨明。三章是什么?一是婆罗门所立的三种"谛",二是安住于三种过失,三是堕入非梵志之数。
分别辨明之中,即分为三段。第一段又分三:先征问列出三处,次分别解释,后总结。
解释之中有三处:第一是"养命",先辨明养命的方便,后说明受用的过失。方便之中又开为三句:一是咒愿,二是赞美,三是叙述。咒愿之中有二句,赞美之中有三句,叙述之中有三句。
第二是"修福",有三句:一是宣说杀害无量众生以兴办祠祀的福德;二是由祠祀而获得梵天常住之处的果报;三是因祠祀而多得狭隘的利养,彼此相互轻蔑。
第三是"安立果",先辨明,后总结。下文总结这三处。
十二、破邪辨正:婆罗门的三种过失
第二段之中,先征问列出三种过失,后依次解释。
先辨语过:为了养命,而发出谄佞之言,咒愿、赞美以及叙述,都尽是妄语、绮语。在修福之中,说大肆杀害以兴办祠祀是福田,说杀生祠祀可得常住之处的果报等,也是绮语。所以是语言的过失。
其次辨慢过:执著前面所立的三处是谛、是实,以此凌驾他人而生起我慢。
第三是胜解之过,总别共有五句:一是对所立的三处,不观察其功德与过失,一向信受;二是即使遇到佛以及佛弟子的教诲,也不能正确安住;三是总的来说,对三藏、十二部经的种种分别教法,都不能正确安住;四是不安住于正行;五是对菩萨、智者所立之论,不能正确安住。
第三段总结:由于依于恶见,所以不在梵志之数。
十三、示正义:佛法的三谛——不害、无常、无我
以下第二部分,示正义。先举章,后解释。解释之中,先说明三处没有三种过失,后说明堕入第一义婆罗门之数。
前面之中,论文说"谓不应一切害众生",这是翻破第二处——为修福而杀生祠祀。
下文辨明这一处没有三种过失:一是所说的不害生之处,唯是真实、没有虚妄,没有语言的过失;二是不自己执著"我这话是实"而凌驾他人、生起我慢;三是没有胜解之过,其中别有四句:一是对不害审细观察其功德与过失,能增长善法;二是由于不害,能摄益身心,现法乐住;三是安住于慈想;四是对不害,不是信他人而行,必须是自己正确觉悟。
论文说"一切行无常,是第二处,余如前说",这是翻破第三处——安立果中所说天身是常,同样没有三种过失。
论文说"一切法无我,是第三处,余如前说",这是翻破第一处——养命,因为那婆罗门计执有我,求取我的资具,为了养活我的生命,所以行咒愿、赞美、叙述。
这里的差别是:第一处不害之中,说多安住于慈想。
以上,蕴善巧第三科第一部分"谛蕴相摄"全部译毕。原文至此写道"瑜伽论记卷第十五(之上终)",随后进入卷第十五(之下),对应论本第五十六卷。
下一篇将进入蕴善巧第三科的第二部分:就不相应行辨明诸蕴的分位,共有二十组问答,先从"得"依因、自在、现行分位而建立说起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