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瑜伽论记白话译释(一百九十)

卷第十五之上(论本第五十五卷)——蕴善巧第三科以诸门广辨五蕴总说;谛蕴相摄;四谛义六门之前五门:十六行相(苦四行治四倒、集四行配四爱与独爱)、十行相与三苦八苦四苦相摄、十六行摄三解脱门、四谛次第、谛义、四谛与二谛(四种世俗、四种胜义)、知断证修
唐 遁伦 集撰

编者按:蕴善巧的第三科,是以种种法门广辨五蕴。第一部分把四谛与五蕴相对,说明二者如何相摄;由此"因言长辨",展开了一大段四谛论:苦谛四种行相如何对治四种颠倒,集谛四种行相如何对应四种爱,声闻地所说的十种行相如何摄入苦、空、无常、无我,十行、八苦、四苦与三苦之间如何彼此相摄,十六行相分属哪一种解脱门,为什么四谛的次第是苦、集、灭、道,什么叫"谛",四谛之中哪些是世俗谛、哪些是胜义谛,以及为什么"遍知苦即遍知集"。这些都是修学四谛观时最基本、也最容易混淆的问题,诸师之说互有出入,本篇逐层梳理。四谛义的第六门"谛现观"内容较多,留待下篇。

一、蕴善巧第三科总说:以诸门广辨五蕴,分五部分

以上蕴善巧之中,第一科以六门分别,第二科以名色等二门分别,两段已经说完。以下第三科,以诸门广辨五蕴,共分五部分:第一,将四谛与五蕴相对,通于善恶;第二,就不相应行辨明诸蕴的分位;第三,以诸门分别五蕴;第四,解释蕴的含义、相摄以及相应;同时也破斥外人的执著。

第一部分之中又分三层:一是辨明谛与蕴的相摄;二是因言长辨,展开四谛的义理;三是破邪辨正。

二、谛蕴相摄

第一层,辨明谛与蕴的相摄。灭谛不属于蕴,因为它在总体与别相、度量上都不与诸蕴相应,正如《大毗婆沙论》所说。

三、四谛义总说:六门

其次辨明四谛,文分六门:一是说明十六行相,二是说明四谛的次第,三是说明谛的含义,四是就四谛分别二谛,五是说明知、断、证、修,六是说明谛现观。

第一门之中又有三层:一是说明十六行相,二是说明十种行相,三是说明十六行相如何摄三解脱门。

四、十六行相之一:苦谛四行对治四种颠倒

论文说缘四谛各有四种行相,苦谛四行是为对治四种颠倒等。

景法师解释道:最初一行对治最初一倒,即"无常"行对治"常"倒。其次一行对治其次两倒,即"苦"行对治"乐"倒;既然知道是苦,也就知道是不净,所以同时对治"净"倒。最后两行对治最后一倒,即"空"行与"无我"行,共同对治"我"倒。

基法师的配属略有不同:最初一行对治最初一倒,是说"苦"行对治"乐"倒;"无常"行对治两倒,即计身为净、计心为常;最后两行对治一倒,是空与无我对治计我。又一种配法:无常这最初一行对治心常之倒,苦行对治身乐、身净以及受乐之倒,其余与上面相同。

这与前卷所说四倒的次第有所不同。为什么苦行能对治两种邪执?因为见取、戒禁取的外道,执著它们为殊胜清净之因,于是在其上生起贪著。前面第八卷说这两种都属于贪。为了除去这种贪,所以合以一个苦行来除去乐倒与净倒,也就是对治见取与戒禁取。

五、十六行相之二:集谛四行与四种爱

论文说"集下四行,由有四爱故"等。景法师解释道:四种爱是集谛的体。依这四种爱作为集谛之体,所以有集谛的四种行相。这是就四这个数目总体相当,而安立集谛的因、集、生、缘四行;不能说"因行观某一种爱,乃至缘行观某一种爱",因为那四种爱各自都具有因、集、生、缘四种道理。

有人问:本地分的文字说明心倒、想倒、见倒三倒的体:想倒与见倒两种都具足四倒,心倒是爱,只有乐倒与净倒。现在此文说"由常、乐、我、净爱的差别而建立差别",那么心倒也通于我倒与常倒,为什么说唯有乐与净?

景法师解答说:爱虽然与见共同具有四种颠倒,但它的心意主要耽著于乐与净,所以本地分说那心倒唯有乐与净。现在是轻重总取,具足说明四种。

论文说"初爱为缘,立后有爱"等。由那常爱为缘,贪爱未来的果报,建立"后有爱";由第二种乐爱为缘,对现在所得之境耽著不舍,建立"喜贪俱行爱";由第三种净爱为缘,对尚未得到的境界,见其清净而追求,建立"彼彼希乐爱";由最后的我爱为缘,建立"爱"。

其余三种爱都带有别的名字:后有爱、喜贪俱行爱、彼彼希乐爱;唯有这一种爱,单单称为"爱",所以叫作"独爱"。论文说"当知此爱随逐自体",是劝人了知:我爱恒常染著现前之身,所以说"随逐自体"。

论文又说"又爱云何?谓于自体亲昵藏护",这是说明独爱:爱著现在的自身而生起亲昵,对现在之身生起藏护之心。这是总说。后有爱求取未来的自体,其余两种爱执著现在与未来的五尘。

泰法师解释道:我爱独立成为爱的体,所以称为"独爱"。

六、十种行相之一:以十行摄苦谛四行

第二,说明十种行相,文分四层:一是总举十行,略解其中两种;二是以十行与三苦相摄;三是说明八苦与三苦相摄;四是说明四苦与八行相摄。

论文最初说"如声闻地已说坏等十行相"等。景法师解释道:如卷三十四所说,以那十种行相,摄入苦谛之下的四行。

又以四行之中的苦谛之相来分:无常行由五种行所摄,一是变异行,二是灭坏行,三是别离行,四是法性行,五是合会行;苦行由三种行所摄,一是结缚行,二是不可爱行,三是不安稳行;空行由一种行所摄,即无所得行;无我行由一种行所摄,即不自在行。

此处论文说"无所得行云何",是举出那里所说明的无所得行,来显示空行:

论文说"唯有今根,唯有境界",是说只有色蕴;"唯有彼所生受",是说只有由根所生的受蕴;"唯彼所生心",是说只有由根尘所生的识蕴;"唯有计我我想",是说只有想蕴计执我与我所;"唯有计我我见",是说只有行蕴能计执我见;"唯有我我言说戏论",是说只有妄计所起的"我"的言说戏论。除此之外,并没有一个真实的我可得,这就是"无所得",也就是空。

其次举出不自在行,以摄无我行。

基法师解释道:"唯有计我我想",以及第七句"言说戏论",都是想蕴,因为想在生起妄计我的时候,最能妄取影像。

七、十种行相之二:十行与三苦相摄

第二,说明十行与三苦相摄。景法师解释道:这里举出结缚行、不可爱行、不安稳行,摄于苦行。

论文说"由结行相,及变坏增上所起忧恼,当知是坏苦性"。缘变坏而生苦,必定是由于有系缚;如果离了欲,忧恼就会除去。外人说:"乐受坏灭就称为坏苦,何须用结缚行来成立坏苦?"论主现在否定这种执著,所以说"非唯变坏"等。为什么呢?不还果的人已经离欲、舍了忧,即使遇到乐受坏灭,也不生忧恼。正因为有系缚,系缚使人缘变坏而生忧,才称为坏苦。至于色界的诸行,就其坏灭本身是苦,称为坏苦,因为那里没有缘变坏而生的忧恼,只取坏苦的意义。

由不可爱行摄苦苦:苦受就是以苦的体作为自相,所以称为"苦苦";以及能生起这苦受的根、境以及相应法,随顺苦受,所以称为苦苦性。此处说的"不可爱行",通取苦受及其相应的助伴,称为苦苦。

由不安稳行摄行苦:阿赖耶识、舍受以及随顺舍受之法,是行苦的体。由于挟带着烦恼的粗重以及二苦的粗重,始终随逐,不得安稳,那行就是苦,称为"行苦"。

基法师解释道:乐受并不只是在变坏时才称为苦,乐受的变坏以及所生的爱,都是坏苦。所以第三果以上已经离爱的人,即使遇到那变坏,也不为所损,因为没有庆喜之心。由此可知坏苦通于两种:一是乐受的自性,二是乐受变坏之时。这是此处的意思。

测法师解释道:如《遗教经》所说:"现在这大众之中,如果还没有度过苦海的人,见佛灭度,会生起悲感;已经度过苦海的人,会这样想:'世尊灭度,为何如此之快!'"以此可证,有烦恼的人才会有坏苦。

八、十种行相之三:八苦与三苦相摄

第三,说明八苦与三苦相摄。论文说"复次,初七苦苦苦摄",因为爱别离、求不得之时,也生起苦苦,所以前七苦都由苦苦所摄。

论文说"彼不勤治净妙烦恼",是说贪取清净的染污之心,使心变坏,变坏就是苦,称为坏苦。又由于贪能使心变坏,使人领受未来之苦,称为坏苦。

论文说"最后一苦,行苦所摄",是因为五取蕴就是行,行挟带粗重,不安稳。又前七苦总入第八取蕴苦所摄,所以前七苦也称为行苦。

下文引经作证,有两句:一是"入变坏心",佛见众生生起贪时,就说他"入变坏心",也就成为执著净妙烦恼的坏苦所摄;二是"又作是言"以下,证明尚未离欲的人遇到变坏之事就生起忧恼。由此可知,是烦恼使事成为苦。

九、十种行相之四:四苦与八行相摄

第四,说明四苦与八行相摄。景法师解释道:把八苦说为八行,与此处所列的四苦互相相摄。

"初行初苦展转相摄",是说八苦之中最初的生苦,与四苦之中的生苦,体性没有宽狭之别,所以可以相摄。"次有三行与第二苦相摄",是说老、病、死三行,与此处的缘内苦相摄。"次有三行与第三苦相摄",是说怨憎会、爱别离、求不得三行,与缘外苦相摄。最后的五取蕴行,与此处第四种粗重苦相摄。

泰法师解释道:八苦生灭,就称为八行。

论文说"前说集谛四行,当为生今果差别四苦故"。景法师解释道:求后有爱,生起这里的生苦;独爱,生起缘内苦;喜贪俱行爱与彼彼希求爱,生起缘外苦;总的与别的四种爱,生起粗重苦。基法师解释道:这是现生非一而各别生起。

十、十六行摄三解脱门

第三层,说明十六行相如何摄三解脱门。先说明相摄,后以问答辨明说法的次第。

论文最初说"此十六行,几是空行"等,以八门相摄,详见第十二卷的记文。

下面的问答,问的意思是:见道之前,最先要观无常;常、无常属于无愿门。后来进入见道,安住于无我之相,无我之相是空。为什么在解脱门之中先举空门,不先举无愿门?

答的意思是:见道之前,最初修方便时,先生起无常与苦的无愿三昧,然后修无我的空三昧。其体即是依无常与苦而修那空;又从无我生起无常行,即是依那空而修无愿。无愿与空,前后辗转,交互相修。前面在十六行之中先说空,是就已经修得空、无我行而说的,其次才生起苦、无常等。所以先说空,后说无愿。

十一、四谛次第

第二门,说明四谛的次第,有两个"复次"。

第一个复次之中,先说法,后说喻。论文说"谓由此故苦,此最后为初"等,是说由于逼迫,所以苦,苦谛为第一。苦的成因是集,所以集谛在后,因为有因才有果。由于证得灭,所以有乐,如以灭为乐,所以有道。

第二个复次之中,依比喻来辨明法,这就是修行的次第。

十二、谛的含义

第三门,说明谛的含义。景法师解释道:论文说"如所说相不舍离义",是说真实的苦不能使之成为乐,乃至灭苦之道实在是真正的道。这是就真实的意义而称为谛,也就是"不舍"的意义是谛义。论文说"由观此故,到清净究竟义,是谛义",就是能生起不颠倒的觉悟,称为谛。论文说"能成三义义",是能成就知苦、断集、证灭三种义利的意义。

测法师解释道:谛又有两种意义:一是一切诸法不舍自性的意义,是谛义,所以《遗教经》说"佛说四谛,不可令异";二是能生清净之智的意义。

十三、四谛与二谛:四种世俗、四种胜义

第四门,就四谛分别二谛。这里的意思是:灭、道二谛乃至苦、集二谛,都是胜义谛,因为它们的共相——三受等——都是行苦,一味皆苦,所以是胜义谛。如果差别而说,苦受是苦,其余的集等不是,这是由自性的差别,所以称为世俗谛。

世俗谛如卷七十四所说有四种:一是"世间世俗",比如说床座、军队、树林、瓶子,称为世间之事;二是"道理世俗",即蕴、界、处等的道理;三是"证得世俗",即四沙门果;四是"胜义世俗",即说人无我、真如等。此处是就"道理世俗"说为世俗谛,因为是依自性的差别。

依此可以推知,西方所说的胜义谛也有四种:一是"道理胜义",即蕴等的道理,不是真如;二是"证得胜义",即四沙门果;三是"胜义胜义",即入真观时一味的真如;四是"世俗胜义",即观一切都是苦的行相。此处是依"世俗胜义"而说是胜义。

依《大毗婆沙论》说,四谛都具有二谛的意义。比如说人、天、男、女等,是世俗的苦谛;说苦、无常、空、无我,是胜义的苦谛。比如说父母能生养等,是世俗的集谛;说因、集、生、缘,是胜义的集谛。比如说如城、如园、游观之处,是世俗的灭谛;说灭、静、妙、离,是胜义的灭谛。比如说如石城、如花、如水,是世俗的道谛;说道、如、行、出,是胜义的道谛(原文此处作"加行于是胜义谛",文字似有讹脱,今依《婆沙》道谛四行相补足文意)。那里所说的世俗,相当于此处第一门的世俗;那里所说的胜义,相当于此处第二门的胜义。

十四、知断证修:遍知苦即遍知集

第五门,说明知、断、证、修。论文说"既遍知苦,即遍知集"等。景法师解释道:烦恼与业的种子并没有另外的体,就是阿赖耶识,属于苦谛所摄。所以遍知苦,就遍知了集。

测法师解释道:依这段文字,苦、集二谛是一体而分义,这还与萨婆多部的解释相同。现在说集必定是苦,苦未必是集;但因为集必定是苦,所以说"既遍知苦,即遍知集",由于那苦谛就是集谛的缘故。

以上,四谛义六门的前五门译毕。

下一篇将译释第六门"谛现观"——思现观、信现观、戒现观、现观智谛现观、现观边智谛现观、究竟现观六种现观的体性与诸师异说,以及随后的"破邪辨正"一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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