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瑜伽论记白话译释(一百八十四)
卷第十四之下(论本第五十四卷)——名色分别色门第三"生起"门:五义生起(依止生、种子生、势引生、摄受生、损减生)、和杂不相离、诸色虽有自种而由大种变异而生、五缘果成变异、建立中有
唐 遁伦 集撰
唐 遁伦 集撰
编者按:色门十门之中,"物"门辨色法的体数与同处不相离,"微细"门辨极微的假立,本篇所译的第三门"生起",则回答一个更根本的问题:色法究竟是怎样生出来的?论主先以五种生起方式统摄一切色的产生,并借此破斥说一切有部"一切色聚必具四大"的主张;再说明诸色虽各有自己的种子,却要依大种的变异才能现起;又举禾稼成熟的五种因缘为例,说明果报如何随缘变异;最后建立"中有",回应外人以谷响、水月、心缘远方三个比喻否定中有的诘难。其中关于种子"隨转理门"与"真实理门"的分判,以及胜定所生色先起大种、后起造色的辨析,义理细密,故译释时多作铺展。
一、生起门总说:五段
第三门说明色法的生起,共有五段:第一,依五种意义辨明生起;第二,说明和杂不相离;第三,说明诸色虽有各自的种子,却要由大种的变异才能生起;第四,说明由五种因缘而使果实成就、产生变异;第五,建立中有。
二、五义生起之一:依止生——大种先据处所,造色依之而生
第一种是"依止生"。论文说"于所依大种处所,有余所造色等",意思是:有情最初受生之时,先有大种占据一个处所,其余的所造色(根与尘)依止大种而生起,这叫"依止生"。论文说"是同一处,摄持彼义",这是解释"造"字的含义:地大在同一处所摄持其余的色法,所以称地大为"能造"。
论文又说"若于此色积聚中,至有非有相",这是总辨有与无的道理:如果在某一色聚之中有地大,或者还有其他大种,以及有所造的根或尘,那就可以说这个色聚之中有那些法;如果一个色聚之中只有一种大种,没有其余三大,也没有其余所造色,那就不能说其中有那些法。换言之,色聚里有什么,就看它实际上现起了什么,而不是预先假定每一聚都四大俱全。
三、破说一切有部"一切色聚必具四大"
论文"若有说言"以下,是先牒出对方的主张,再加以破斥。萨婆多部等认为:一切色聚必定具足四大。比如一块石头之中,水、火、风三大的相状虽然无法察觉,但它们的极微必定存在。
论主反问:这块石头里能被察觉的地大,与察觉不到的其余三大,在体量上是相等的,还是不相等的?
如果说体量相等,那么三大察觉不到就说不通了。可以立一个比量:这块石头中的水、火、风也应当能被察觉,因为它们与地大体量相等,就像地大一样。
如果说不相等,那么是在形体分量上不相等,还是在增上作用上不相等?若说在形量上不相等——地大形量大所以能察觉,其余三大形量小所以察觉不到,但实际存在——那么三大既然有可以分辨的形量,它们那一小部分也应当能被察觉才对。既然连小部分都察觉不到,可知石中并没有三大的分量。于是可以立量:你宗所说石中有不等量的三大,其实并不存在,因为连少分都没有,就像空中花一样。
若说是在作用上不相等——地大作用显著所以能察觉,三大作用微小所以察觉不到——那么作用必须依托于体;体既然没有,却说有作用,这种主张不合道理。可以立量:石中必定没有水等大种的威势,因为没有它们的体,就像兔角一样。
四、五义生起之二:种子生——随转理门与真实理门
第二种是"种子生"。景法师解释道:一切色法,各自从阿赖耶识中种种色法的种子而生。因为有自己的种子,遇到外缘便变现生起。就像水遇寒冷便凝结成冰,坚硬起来就成了地大;冰遇到火便融化流动、湿润起来,又成了水大。
论文说"由如是等,虽无自性,然有其界",意思是:前面破斥小乘,说石头中并没有水、火等现前的事相;这里则说明,在坚硬的石头之中虽无水火之相,却有水、火等的种子,各自具有其"界"(因性)。这样说,就不会犯前面所破的过失了。
泰法师提出一问:前文论述大种能摄持两种,即大种与所造色;这里却说一种大种就能造出根与尘,为什么不说它摄持三种?他自己解答说:前文是依熏习所成的种子而说摄持两种;这里所说的"种",是指唯独在地大之中,有能生其余大种等的种子,所以叫作"种"。因此眼根之中,并没有其余根的种子。
测法师把大乘的种子义分为两层来讲。一是"随转理门",即随顺小乘而方便说:地大之中也有能生起其余三大的功能,便称这功能为种子。二是"真实理门",即大乘的究竟说法:阿赖耶识中具足四大的种子。种子与诸法的关系有三层:其一,种子与能熏之法不一不异;其二,种子与阿赖耶识不一不异;其三,种子与所生之行不一不异。依第三层而言,坚性之中就有有漏的湿性种子。测法师认为,此处论文的用意可以兼含这两种理门,也可以只依随转理门来解。他又举了一种解释:谷子称为种子,因为它能生芽;坚性称为种子,因为它能生湿性——这只是名为"种子生",并非指阿赖耶识中的种子。
基法师则说:这一段是依经部师的义理而说,并非大乘的究竟之说。不过也可以就大乘来解释:石头中虽然没有三大的相状,但本识之中有种子与果,一旦遇缘,便生出三大。
五、五义生起之三:势引生——根引尘、业引报、欲引资具
第三种是"势引生",有三类:一是五根的势力引生外在的五尘;二是业力所引;三是六欲天和北俱卢洲由欲乐所引生的资具。
景法师解释道:下面四天(四天王天至兜率天之类)中,五欲境界相续恒常存在,叫作"现前欲",这是由业力的势用所引生。后面两天(化乐天、他化自在天)中,五欲境界并不恒常相续,叫作"不现前欲";这虽然也是业所造成,却是由意乐的势用引生的。北俱卢洲的衣服、乐器等物从树上生出,人起心想去取,树枝便自然弯下,伸手就能拿到。这也是由业力的势用所引生,所以说它由意乐引生,并没有过失。
基法师追问:这些都是从业而生,为什么又说是由现行(意乐)而起?他解释说:在这一生中,总的来说是领受"一起欲念即能得到"这样的果报。若论果报,哪一样不是从业而生?这里是就多数情形、取眼前的显著现象而说,所以说"从欲而生"。
六、五义生起之四、五:摄受生与损减生
后两种生起:由水的滋养摄受,萌芽才能生长等,称为"摄受生"。与此相反,太阳、火焰等使芽干枯,称为"损减生"。
七、和杂不相离
以下第二段,说明和杂不相离。景法师解释道:随顺生因的增上力,诸色就这样混杂地生在一个色聚之中,供诸根共同受用。
基法师解释道:随顺各自种子作为生因的增上力,诸色就这样生起,以便有根的有情取用,所以会如此。又随顺四大作为生因的增上力,所造色团聚混杂地这样生起,以便诸根取用。眼等诸根取境时,诸尘全都具备,因为在这个色聚之中有这种用处。由此可知诸色是团聚混杂而生的,这就说明了和杂不相离。
测法师说:这一段正是抉择本地分中所说的"同处不相离"义,文句虽有所不同,意思与前面"物"门的解释一致。
八、诸色虽有自种而由大种变异而生:三种变异
以下第三段,说明诸色虽有各自的种子类别,却要由大种的变异才能生起。先问后答,答中有三层意思,第一层之中又分三点。
景法师解释道:第一是"由士夫用"。这里的"士夫用"不是指人的功用,而是四大出生所起的作用。论文说"谓由地大所打触故",比如木石之类打在人身上,便会出现青色、红色的瘀痕。第二是"器差别"。三藏法师举例说:天降雨时,水滴落进蚌口便成为珍珠,水滴大小如何,珍珠的大小也如何;同样的雨落到地狱便成为刀剑,落到饿鬼道便成为火焰等。第三是"田差别",由于田地不同,所生长的也就不同。
论文又说"由胜定等",比如修习天眼、天耳,进入初禅这样的殊胜禅定,由胜定之力,先引起能造的大种,然后才修成天眼、天耳这两种所造色。
基法师说:变异等三层意思,可以配属下文"生、依、立、持、养"五因。这里的"变异"包含生因、依因、养因三种:先有的大种是生因;随后随顺其业力,便是依因;胜定之力属于养因的一部分。其余的"建立"是建立因,"任持"是任持因。本地分第三卷对五因以及大种所造之义有更详细的说明。
九、胜定所生色:先起大种,后起造色
论文说"胜定力故",依泰法师的说法:前文说"若依此系定,即此系四大造"。若就异熟果报的大种所造来论,只限于色界;若就禅定中所变现的来论,定中也能变现出大种,正如此处论文所说。比如入无色定而生起定果色,这所起的色是无色定所变现的,随顺见分而属于无色界所系。所造色随顺禅定所系,所以也属无色界所系。前文通指上二界,这里则专就定中而论。
关键在于:在禅定之中,最初一念先生起的大种,只具有坚、湿、暖、动的作用,还不能造色;到后一刹那,才能造色。怎么知道的呢?本卷下文说"胜定果色不依大种,唯依于定",但又说依种类影像三摩地,也可以称为大种所造。
这段文意是这样的:如果就同一念而论,像下界异熟果报那样,有大种就同时有造色——依此标准,胜定果色叫作"不依大种"。但如果说这造色是以前一念三摩地中种类相似的大种为先导,那么也可以称之为"四大所造"。不是禅定所生的一般色法,大种与造色必定同时;唯独禅定中的大种是异时而造。所以此处论文说"先起大种",是说前一念变现为大种,后一念才成为造色,并非同一念中造成,只是因为依前念而生,称之为"造",所以仍符合"大种所造"的含义。
又有一种解释:这里是就定果中真实的色法而说,所以说定中也变现大种。下文说不变现大种,是就假想定色而言,这类假色须依真实大种才能造,所以取入定之前三摩地中种类影像色的大种为能造。不过既然说"种类影像三摩地",这种解释不如前一种。
还有一说:凡是真实的定色,都要变现大种作为能造。下文因为必须依托本质,才在定中变现大种,所以隐去定中大种不论,不说"依大种造";但从其根本因缘而说,也可以称为大种所造。参照前卷所说"一切色皆得自在,即变为大种",正可为此作证。比如加行心引起大种等,依这段文字,就是大种造出定中之色;若加行心不引起大种、只引起造色,那就如下文所说,并非大种所造,只是因为从影像三摩地引发,才称为"造"。卷六十六说:"随得彼界,即彼界大种所造。"
测法师说:论文所说"业所作",是说明大种与所造色先后生起的道理。由业的增上缘以及名言种子,最初受生时,先生起地大,用来造身根以及眼根等。由这大种的力量,到了"六处"位时,眼等四根才得以生起。
十、五缘果成变异:以禾稼为喻
以下第四段,说明由五种因缘使果实成就并产生变异。比如种庄稼,水分、肥料调配适当,再加上人工的精心照料,结出的果实就好。
第一是大种之力:一旦遇到风霜等缘,果实就会生病,色泽和滋味都会改变,这叫"大种力"。第二是士夫之力:由人工修理照料,果实就没有病害,这叫"士夫因力"。第三是明咒之力:有人能以咒语使林木枯死,也有外道善于咒术,能使枯树结果。第四是神通转变之力:能把好的变成坏的,也能把坏的变成好的。第五是随顺前业:由过去业力所感召的那个人作为所依,果实随之转变。
十一、建立中有:名言种子为因,有分熏习为缘
以下第五段,建立中有,分两部分:先说明中有以名言自种子为因,以有分熏习为缘;再以问答辨明为何必须有中有。
景法师解释道:外人设难说:此处死后,彼处便直接受生,何须中有?就像人在山谷边呼喊,便有回响生起,难道还需要另外有什么东西把声音传到山谷里,才有回应吗?
论主回答的意思是:回响并不确定,就像在谷边呼喊,随谷的大小,回响随之出现,这只是我们自己的惑乱。死有与生有却不是这样。
外人又难:就像天上的月亮映现在水中,难道也需要什么东西来传送这影子吗?论主破斥说:天上的月亮并没有消灭,水中的月影就生起了;而死有灭去之后,生有才开始生起,两者并不相同。
外人又说:就像人心攀缘远方的事情,那时难道有别的东西把心传送到远方吗?论主破斥说:这也不能这样说,因为攀缘所缘境并不是真的前往。人在此处,心攀缘远方,只是遥缘,心并没有真的过去;而受生之心,必须真的前往到达。
基法师说:依大乘的看法,回响就像影像一样,耳朵听到的只是原来的声音,只是意识惑乱,才以为谷中另有回响,就像镜中的影像只是相似而已。至于说"月不灭",是就对方宗义而说的。
以上,色门十门中的第三门"生起"译毕。
下一篇将进入第四门"安立",共有八段,先从"大种先据处所,其余造色依此处转"说起,辨析能依与所依的安立次第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