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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藏大师华严论释精华(二) ​

教体何以遍摄诸法:从理事无碍到一多相摄 ​

选译原典:唐·法藏大师《华严经探玄记》卷一,“第五能诠教体”之第一至第十门;《华严经旨归》“辨经教第六”中有关主伴经、眷属经、圆满经的段落。

编译说明:本期先依《探玄记》原文次第,逐门销文;再接《华严经旨归》对无尽经教的解释。后者与前者有法义重合,但着重点不同,故保留其主伴、眷属与圆满三种经教的差别。为使这一期的朗读集中于法义,对《探玄记》前四门所引用的诸论师与经论出处作必要简化;其本影、说听四句等重要分别则不省略。小标题是编者所加,正文为原论白话销文,不是额外建立的解释。

一、佛陀的教法,以什么为体? ​

所谓“能诠教体”,就是讨论能够表达法义的教法,究竟以什么为体。由浅入深,可以分为十门:言诠辨体、通摄所诠、遍该诸法、缘起唯心、会缘入实、理事无碍、事融相摄、帝网重重、海印炳现、主伴圆备。

首先从语言文字观察。小乘论师对此有不同的解释。有的以名身、句身、文身为佛教的体。名是表示事物的名称,句是能够表达完整意思的语言组合,文是构成名句的文字或音节。有的则以音声为教体,而以名句文字为音声所起的作用;还有论师兼取二者。

大乘对此可以建立四句。第一,摄假从实:以音声为体,名句文字依音声的不同组织假立,没有离音声而独立存在的实体。第二,分假异实:以名句文字为体,因为表达不同法义的名句与音声有区别,不能全部等同。第三,假实合辨:音声和名句文字都属于教体;说法者依音声、名字说法,听法者也由音声、名字领受法义。若问:音声与名句在某些法相分析中既属无记,怎么能作为善妙圣教?应知从有漏心所变现来说可以称为无记;若依诸佛菩萨后得智说法,则属于善法。第四,假实双泯:既不执著音声为实体,也不执著名句文字为实体,因为二者都无自性,当体即空;言说之中本无可以执取的实有言说。

这四句共同说明大乘的教体。空与有并不相碍:幻有并不离空,真空也不妨碍幻有显现。若离开具体显现去寻找一个空,或者执著显现有独立实体,都没有通达这里的意思。

二、所说的义理,也是教体 ​

第二门叫“通摄所诠”。不只音声、文字等能够表达法义的部分称为教体,连这些语言所显示的义理,也一并摄入。因为文字与义理都是闻法者应当了解的境界。文字能显示义理,义理依文字而得以被认识,二者合起来才构成教法的完整内容。

第三门叫“遍该诸法”。不只音声和义理,一切有为、无为诸法都可以成为教体,因为没有哪一种法绝对不能成为众生开悟的因缘。《华严经》中的华鬘、宝地、香树、云阁,以及菩萨和菩萨所坐的莲华等,都能够显示法界法门、令众生发生殊胜理解。它们不仅显示事物,还可以同时显示教与义、行与位、因与果、理与事。所以,在这一层意义上,一切法都可以成为教体。

三、一切教法,从何处显现? ​

第四门叫“缘起唯心”。前面说的一切差别教法,无非依心而显现,因此又可以从唯识的角度认识教体。这里分两层来讲。

第一层,观察本质教与影像教的关系。“本”指作为闻法所依的教法,“影”指在闻者心识中显现的教法影像。依不同教门,有四种说法。

第一,唯本无影:只说佛所发出的语言音声是教法,不建立闻者唯识所变的教法影像,这是从小乘教来说明。

第二,亦本亦影:佛有为利益众生而显现的教法,闻法者也依佛说法的增上缘,在自己识中生起相应的文义影像。这是依大乘始教来说明。

第三,唯影无本:从大乘终教来说,离开众生心,并无另外一个有形色和声音等事相的佛果教法。佛的真如与如如智,依大悲本愿而成为增上缘,随众生根机成熟,在众生心中显现佛的色身与说法音声。所以从这个角度说,所闻圣教是众生心中显现的影像。

第四,非本非影:从顿教来说,不仅不能执取心外实有佛的色身和音声,连心中所现的影像也不可执为实有。既然诸相本来无自性,便不可执定另有一个真实影像。无言之义,连“无言”也不可执取;因此称为无教之教。

以上四说,是依不同教门、不同立场建立的分别。它们各有相应的教化作用,不应机械地把其中一说与其他诸说对立。

第二层,观察说法者与听法者的心如何互摄,也有四句。

第一,离佛心外,没有独立的所化众生,更没有独立的所说教法。众生依如来藏而成立,如来以智慧证知如如法界,故从这个角度说,一切众生都在佛智所摄持的境界中;佛能够在自身智慧中明了众生发心、修行、成佛乃至涅槃。

第二,离众生心,也没有另一个独立的佛果功德。佛证悟众生心中的真如而成佛,始觉契合本觉。佛随缘显现应化身,也是从这一真如起用,因此从这个角度说,佛的教化不离众生心。

第三,一次说法,同时可以完全从佛心与众生心两方面说明。佛心所摄的众生,听众生心中所显现的佛说法;众生心中显现的佛,也是在对佛心所摄的众生说法。说与听彼此摄入,不相妨碍。

第四,教法也不能最终执定属于佛心或众生心的任何一边。从佛心这一面说,既没有心外独立的听者;从众生心这一面说,也没有心外独立的说者。如此,说者与听者的二相都不可得。经中说,说法者没有实在可执的说与示,听法者也没有实在可执的闻与得。四句圆融无碍,才是从这一层次究竟说明圣教。

四、缘起教法,如何不离真如? ​

第五门叫“会缘入实”,也有两层。

第一,以本收末。一切圣教皆从真实法性而流出,故不离真如。譬如大海生起波浪,波浪虽有千差万别,仍然不失海水的咸味。由此从根本上统摄一切差别教法,皆不离真如。

第二,会相显性。一切差别教法都依因缘而生,既依因缘而生,就没有独立自性;既无自性,当体即是真如。因此,当对于差别相的实有执著止息时,所显示的并不是一个后来制造的真如,而是诸法本来无自性的真实法性。经说一切法即如,也正是就这个意义而言。

五、理事无碍:全是真如,也不坏差别 ​

第六门叫“理事无碍”,同样有两义。

第一,一切差别教法全体不离真如,却不妨碍各自具有分明不同的事相。好比波浪全是水,却仍然表现出波浪的起伏运动。

第二,真如全体不离一切差别法,却不妨碍其平等一味的真实体性。好比水随缘成为波浪,却不因此失去水的湿性。

所以,理与事并非两个互相排斥的东西;事相就是不离真实法性的事相,真实法性也不在事相之外另外成立。二者混融无碍,是无所住著的不二法门。《华严经》说,非有就是有,有就是非有;非相就是相,相就是非相。因为所说的有,本来就不是自性成立的有,所以正当显现为有的时候,其实就没有实有的自性。

六、事事相摄:一在一切,一切在一 ​

第七门叫“事融相摄”,先分为“相在”与“相是”两义。

所谓相在,是彼此含摄、互在其中。先说一在一切中。一种教法虽然表现为一件具体的事,但它全体不离真理。真理又遍在其他一切事中而无分割。因此,这一种教法也随所依的真理,遍在其他一切事中。由此可以说,没有一微尘、一毫毛等处不能成为佛说法的所在。

再说一切在一中。没有边际的真实法性并不离一件具体事物,而是全体显现为此事。既然真理没有可以分割的范围,一件事就不妨完整摄取真理,而其他事物也不离同一真理;因此其他一切事物也能在此一事中被含摄。《华严经》说,在莲华藏世界海的一一微尘中,能够见到一切法界;又说,于一法中了解众多法,于众多法中了解一法。

完整说来,可以开为四句:一在一中,一在一切中,一切在一中,一切在一切中。这并非单方面的容纳:正在一切中的这一法,本身又含摄一切;正在一法中的一切,也各自遍于一切。如此同时成立,自在无碍,不必离开一处而后遍于其他处。

既然一切法都可以成为教体,就应当如此彼此摄取、圆融无碍,才充分显示《华严经》的教体。

再说“相是”,即相即。先从一即一切来说明。一件具体教法全体不离真理,真理也全体不离一切事;因此,从不离同一真理的角度,说此一事即是一切事。一切即一,也可以反过来理解。经中所谓一即多、多即一,义味寂灭平等,正是此意。

但相在与相是为什么还要分别安立?因为全理之事与全事之理,既非决定是一,也非决定是异。从非一的角度说,仍有不同诸事,故可以建立彼此相在;从非异的角度说,二者无可分割,故可以建立相即。由于这一义理,一句教法便可以含摄一切句教法而无有穷尽,一切句也是如此。经说即使经过不可计数劫,也不能穷尽一句法的广大义理。

七、帝网重重:相摄之中,还有相摄 ​

第八门叫“帝网重重”,先就一门说明,再推广到一切门。

如果一句法中已经具足一切句,那么这一句中所具的一切句,每一句又各自具足一切句;再往其中每一句观察,也仍然各自具足一切。如此一重之中复有一重,没有可以到达的终点。然而这无尽的相摄,仍然是在这一句法中。

推广来说,不只是这一句,其他每一句也都如此。一切句各各含摄无尽句,重重相摄,成为无尽之无尽。这不是普通分别心可以逐项计算、穷尽的境界,而是普眼所知的圆融法界。经中还以一微尘含不可说佛刹、各佛刹中又各有不可说佛刹来显示这一义理,犹如因陀罗网中众宝互相映现,影中还有影,重重无尽。

八、海印炳现:无尽教法同时明现 ​

第九门叫“海印炳现”,分果位与因位。

就佛果而言,前面所说一切差别无尽的教法,都在如来的海印三昧中同时、清楚、圆满地显现;所教化的众生和一切教化因缘,也都在其中随缘显现。所以从这个角度看,可以把海印三昧作为这部经的教体。

就菩萨因位而言,普贤等大菩萨也能获得这样的三昧,显现同样的广大作用。《华严经》说明,修至十信满心、达到普贤行位时,也能够获得这一三昧,其功德可参见《贤首菩萨品》。

九、主伴圆备:一法不孤立而起 ​

第十门叫“主伴圆备”。圆教的教法,不是孤立的一种说法,而是每一主要教法显现时,都有相应的无量眷属教法同时具足。

例如,普庄严童子听佛说《一切法界无垢庄严经》,就有世界微尘数的修多罗作为眷属。这些眷属经可以分为两类。

第一,同类眷属。例如一处宣说十住法门,十方都有无量菩萨前来证明:他们所在的佛国也同样宣说十住,所说法门以及大众、文句等没有差别。由此可知,一处十住经必与十方无量同类经教相伴;而十方各处宣说的十住经,也各具相应无量眷属。十行等其他品会,同样如此。

第二,异类眷属。佛随一方世界、一类根机而宣说的某种法门,虽然没有显示十方同时同说,也可以作为圆教主要法门的殊胜方便,所以成为它的眷属。这样,主经必有十方同说的无量同类经,另有适应不同机缘的异类教法相伴。根本与枝末相互资助,主与伴一同圆满。

十、《华严经旨归》补译:主伴经与眷属经为什么不同? ​

原典衔接:《华严经旨归》“辨经教第六”之第八至第十类。 前文既已说明教体的主伴圆备,这里接着翻译法藏大师在另一部论著中对经教本身的进一步分别。

所谓主伴经,是说卢舍那佛所说的《华严经》遍于法界,同时与其他佛所说同类经典互为主伴。任何一部作为主的经典,都具备无量同类眷属。譬如说完《性起品》时,十方无量世界中都有同名普贤的菩萨前来作证,说他们各自佛国也在宣说相同法门。这样,以这里所说的一部《性起品》为主,十方同说的无量《性起品》便都成为其伴;而十方任何一处作为主时,其他各处又都能成为其伴。其他各会各品,也是如此。主伴互相转成,遍满法界。

所谓眷属经,则是说:虽然无尽圆教在十方同时宣说,但根机尚未成熟的菩萨,以及二乘、凡夫,不一定能够见闻、信受。佛便随各方众生的机缘,宣说他们能够接受的方便法门。三乘、小乘等教法,从这一立场看,虽没有十方同说、互为主经的表示,却可以帮助众生渐入一乘,因此成为一乘主经的眷属。每一主经,都有无量这样的方便眷属。

这里自然会问:前面主伴经也说有眷属,现在又另立眷属经,差别在哪里?大师回答有三点。第一,主伴经互为主伴时,文句内容相同;方便眷属经不一定相同。第二,主伴经显示十方共同宣说;方便眷属经没有这样的要求。第三,主伴经中的每一部都有转为主的意义;方便眷属经在这里仅取其辅助主要法门的意义。因此,前者既能为主又能为伴,名为主伴经;后者在此分判中但为伴而不为主,名为眷属经。正因为这三个差别,所以另分两类。

最后叫圆满经。上面分别讲过的所有经教种类,合起来是一大无尽修多罗海。在这无尽经海中,随举一会、一品、一段文字乃至一句,都能含摄其他一切;反过来,每一会、每一品、每一句,也都能够遍入其他一切。这是因为圆教所显示的法本无固定局限,圆满教法应当如此,如因陀罗网重重无尽。佛在一切微尘佛刹中自在现身说法,以本愿音声调伏种种众生,《入法界品》所谓圆满因缘修多罗,正显示这样的无尽教海。


原典出处与校勘提示

  • 法藏《华严经探玄记》卷一,“第五能诠教体”,大正藏T1733:https://zh.wikisource.org/zh-hans/華嚴經探玄記/卷第_01。
  • 法藏《华严经旨归》“辨经教第六”,大正藏T1871:https://www.shidianguji.com/book/JS1597/chapter/1m6hfnxa14fft。
  • 本期《探玄记》十门均已译及,但第一门经部、有部等论师的具体引文及第四门部分经论出处采取意译与节译;《旨归》只取第八至第十类。故本期属于标明范围的选译,并非两书相应章节的逐字无删节全译。后续讲到十玄门成立理据时,将重新完整销文有关有力无力、有体无体及同体异体的关键论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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