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瑜伽论记白话译释(一百九十三)

卷第十五之下(论本第五十六卷)——蕴善巧第三科第三至第五部分:以十九问分别五蕴(粗细、有漏四过、有诤爱味耽嗜、三世、内外、粗妙、远近、三界系三时、三性、三学、三断);释蕴义、色义、名义、摄义、相应义;破经部"唯心实有、心所非实"三种过失与六界经会通;蕴善巧全部译毕
唐 遁伦 集撰

编者按:本篇译完蕴善巧的最后三部分。第三部分以"有色、有见"等十九问分别五蕴,涉及有漏的四种过失、三世如何依因果受用而分、内外远近如何界定、三界系各有三种时位、有学无学非学非无学以及见所断修所断非所断如何归摄,大体与《对法论》相应而各有取舍。第四部分逐一解释"蕴""色""名""摄""相应"五个名词的含义。第五部分破斥经部的一种主张:只有心王是实有,受、想、行等心所只是心在前后不同分位上的假名。论主指出这种说法有三种过失——五蕴之性不能成立、前后分位没有差别的因缘、违背圣教,并会通对方所引的"六界经"。至此,六善巧中的第一种"蕴善巧"全部译毕,下篇转入"界善巧"。

一、诸门分别五蕴总说

以下第三部分,以诸门分别五蕴。其中先分别解释,后总结。解释之中,前面以"有色、有见"等十九问分别诸蕴,后面翻转"有色"等问,以显示"无色"等义。

二、粗细与有漏四过

前面之中,三种微细,如卷五十四所解释。此处的"粗大"之义,就是在色蕴之中区分出色处粗大的部分,而不是那微细的部分;并不是说色蕴只是粗大。

解释"有漏"时,论文说"粗重所随"等,是说为诸烦恼粗重所随逐,不能对治烦恼,从烦恼而生,这就是有漏的含义。有漏有四种过失:

第一是"不寂静"。下文说"缠现行所作",也就是论文所说现行的烦恼本身。三藏法师说:由于烦恼现行,恼乱根等,称为不寂静。

第二是"内外变异"。下文说"诸烦恼事随逐烦恼所作",也就是诸烦恼所依之事。由于生起这样的贪瞋等,使内外变异,即根与尘变异;根尘称为"事"。

第三是"发起恶行"。下文说"烦恼因缘所作",由于烦恼作为因缘,发起恶行;恶行是烦恼之所作。

第四是"摄受因"。下文说"引发后有",如文可知。

三、有诤、爱味、耽嗜与戏论

论文说"有诤、爱味"等,如《显扬圣教论》等详细说明。三藏法师说:"有诤"只是指瞋,其体通于一切有漏;"爱味"只缘内身而生;"耽嗜"只缘外欲而起;只有这一种在欲界。景法师说:"爱味"通于三界,"耽嗜"只在欲界。

论文说"戏论依义是世间",是说能生起分别、虚妄取执,称为戏论的所依。

四、三世:依因果受用而分

解释三世之中,论文说"已受用因果名过去,未受用因果名未来,已受用因、未受用果名现在"。未来与过去都是就同时因果而说,以及"果已受用"等语;现在是就等流因果异时而说的话。过去的果,在现在不是同时因果;现在没有果。由此可知这是依别的意义而说,所以与本地分第三卷所说的含义不同。

五、内外、粗妙、远近

内外的问答中,论文说"六处并属彼义是内",取内六根,并取属于五色根的扶根四尘以及内声;又取属于意根的受、想、行蕴以及定自在色,所以这样说。"一蕴一分是外",是说色蕴之中只取非情的五尘,所以说"一分"。

三恶趣的五蕴称为"粗",人天的称为"细"。无漏五蕴虽然也是无常,但不是苦、不是不净,所以是"妙"。

论文说"处所去来时隔越义是远"。景法师解释道:处所之远,比如天竺与震旦,那一处与这一处相隔,所以远。去来之时,过去离现在远,未来距现在远。测法师解释道:以"方"来解释"处所",以"隔越"来重新解释"去来时远";现在说"时隔越",是解释成立去来之远;"方隔越",是解释成立处所之远。

小乘论中说明四种远:处远、时远、性远、相远。比如善恶的无表色,虽然在同一身中生起,因为性质不同,称为"性远";比如四大种虽在一身之中,坚、湿、暖、动的相状各异,称为"相远"。这里略去不辨后两种。

六、三界系:各有三种时位

三界系之中,欲界:论文说"生未得对治",是第一时,尚未得无漏以及色界心作对治,具有欲界五蕴;"或得",是第二时,得了无漏以及色界心,只有欲界的色以及不相应行;"已出",是第三时,出了无漏以及色界定心,具有欲界五蕴。三藏法师说:三时现行的文字之中,已经收摄了那外在的器世间之色。

色界:论文说"已得色界对治,若入彼定",是身在欲界,得了无色界定以及入那定,这是第一时,只成就色界的有漏种子;"或复生彼未得上对治",是身在色界,尚未得无色界心,这是第二时,具有色界五蕴;"或得已出",是身在色界,得了无色界心,已出定而现行色界系法,这是第三时。

无色界:论文说"已得对治,若入彼定",是身在下地,入无漏心,这是第一时,只成就无色界系的种子;"或复生彼未得治",是第二时,身生无色界,未得究竟对治,具起无色界四蕴;"或得已出",是无色界的阿罗汉已得无色界究竟对治,已出定而具起无色界系法,这是第三时。

论文又说"复有差别,谓轻安俱三摩地",这是简别散乱的三摩地。"眷属并果",景法师解释道:同时的善五蕴称为眷属;若定以及眷属所生的异熟,称为"彼果法"。基法师解释道:眷属是指同时的心心所法;彼果法,就是定共戒、道共戒以及定境果色。依此立色界系等,其余是欲界系。

论文说"属色烦恼",是说色界的有漏诸法,从色界烦恼而生,又生起烦恼,因果相别,所以说属色烦恼,与那欲界相违,是色界系。"离色烦恼彼所摄义",离色烦恼就是无色烦恼;从那无色烦恼所生的诸有漏法,果属于因,是无色系,所以说"彼所摄义"是无色系。

七、三性

三性之中,"能感当来乐报",是有漏善;"及烦恼苦对治",是无漏善。"能感苦报",是不善业;"发起恶行",是不善的烦恼。"离过失",是无漏善;"及过失功德对治随顺",是说对治过失、随顺功德的,是有漏善。

八、三学:有学、无学、非学非无学

三学之中,如《对法论》说:"求解脱者所有的善法,是有学义。"从积集资粮位以后,称为求解脱者;十界、四处、诸蕴的一分是有学。"于诸学处已得究竟者所有的善法,是无学",即十界、四处、诸蕴的一分是无学。"非学非无学",是指诸异生所有的善、不善、无记法,以及诸有学的染污、无记法,诸无学的无记法,以及无为法。

这里的"诸异生",是除去求解脱者;有学的染污,如其所应,是不善、隐没(有覆)、无覆无记,这是有漏。这是八界、八处以及诸蕴的一分。

九、三断:见所断、修所断、非所断

三断之中,《对法论》说:"分别所起的染污见、疑、见处、疑处,以及于见等所起的随行,以及那见等所发的语意业,并一切恶趣的蕴、界、处,是见所断义。"这里的"见疑处",是指与见、疑相应、共有之法以及那种子。

"若得见道后,与见所断相违的诸有漏法,是修所断。"与见所断相违,是指除了分别所起的染污见等以外的其余有漏法。有漏法也摄顺抉择分善,因为顺抉择分善也为烦恼粗重所随。《对法论》第三卷说:"顺抉择分善虽为烦恼粗重所随,然而又建立为无漏性。"因为都是一切有,这里又说"余有漏法",也摄顺抉择分善。那论又说:"诸有漏除顺抉择分善,是非所断。"

论文说"一切染污永断对治义",是指无漏道;"及已断义",是指无学位中色等五蕴已断随眠,所以称为"无断"。

十、翻显无色等义

以下翻转显示无色等义。论文说"如前所说色等相违,是无色等",是指无色、无见、无对、无漏、无诤等。《对法论》在其中把有色无色、有见无见、有对无对连续而说;此论在后面才辨无色等,这是因为论主辨法的意乐不同。

十一、释蕴义:种种所召、更互和杂、一类总略、增减

以下第四部分,解释蕴义、摄义以及相应义,其中有五句。

第一,解释"蕴"的含义。论文说"种种所召体义",比如一件色物,以色、香等种种名称来召唤,由此可知是多法积聚于一处;又比如一个心,以受、想等诸名来呼召,由此可知是心及心所多法积聚。

"更互和杂转义",比如一件色物等,四尘彼此和杂;也如一个心,四蕴和杂。

"一类总略义",直就一类身中,五根、五尘总略积聚;一心类中,也有八识以及诸心所在一念之中同时生起积聚,也称为总略。又如卷五十三说:"所有的色,无论过去、未来、现在,乃至远、近,如此直到识也是如此,这样总略收摄一切,积聚之义是蕴义。"

"增减义",暂且依长养的根尘增减不同来解释积聚。又若善心、染心生起,同聚的心所多,称为增;无记心生起,心所数少,称为减。又由于有增益积聚,才有损减;这里举损减来证明有积聚。

十二、释色义:种植增长、变碍、手等所触坏

第二,解释"色"的含义。论文说"种植增长义",多是依眼识所行的色处而说。"及变碍义",这是依有对碍之色而说,所以《婆沙》说:"可变坏义、定有对碍,是色的含义。""手等所触坏义",依五根、四尘,除去声而说。"方处差别种种相",就通于十处。

十三、释名义:顺趣所缘境、依言说名分别

第三,辨明"名"的含义。论文说"顺趣种种所缘境义",比如言说之名,随顺种种所诠之义;八识与四蕴的含义也是如此,生起时必定顺趣所缘之境。

依言说之名,从比喻而称为"名"。论文说"依言说名分别种种所缘境",比如听到他人说诸行的名字,四蕴依名来分别诸法,就是从所依的言说之名,所以四蕴称为"名"。

应当知道,这偏是依意识的四蕴依名分别;也可以说由这意识依名分别,引生五识同时的四蕴分别,生起五识同时的四蕴分别五尘。若依这一意义,六识的四蕴依言说之名分别前境;第七、第八二识则不能说是依言说之名分别境的意义,只有思惟之名的缘故。思惟之名未必要依言说之名,思惟诸法只是由自心表了前境。

《俱舍论》解释四蕴称为"名",自有两种意义:一是"随",二是"求"。随是顺趣境的意义,求是依名了境的意义。

十四、释摄义:自性所摄非他性

第四,解释"摄"的含义。论文说"自性所摄,非他性",是说诸有为法各自保持自性,不失其轨范,称为摄自性;不像世间用手指捻衣、用手抓取食物那样称为摄。

下文说明自性摄的用意:"为遍了",是能遍知种种自类,破除聚积和合相因之执,由此悟入空解脱门。

十五、释相应义

第五,解释相应。论文说"为遍了知依自性清净心"等,是说心性本来清净;与染污相应,称为增;不与染污俱起,称为减。也可以说:与贪等俱起,就是染增善减;与信等俱起,就是善增染减。

十六、破经部之一:五蕴之性不能成立

以下第五部分,破斥外人的执著。其中先以长行显示三种过失,后以偈颂收结。

论文说"唯心实有、非诸心法,不应理",这是总破经部"只有心王一法,受、想、行这些心所不是另有其体"的主张。论文说"何以故",这是外人的征问。论文说"且说诸蕴有五性不成故",这是正破:如我大乘,五蕴之性各别,各从种子而生,那么五蕴就能成立。如你所执,心是实有、心所是假有,假法没有体,五种性就不能成立。这是第一种过失。

十七、破经部之二:前后分位没有差别的因缘

论文说"又若彼计,至亦有过失"等。假设对方计执:一心前后分位有别,才有受、想等,而不是一刹那中同时有受、想等。论主现在破斥说:无论说有用或无用,都会成为过失。

论文说"若言有者,由相异故,应有异体"。景法师解释道:如果说想等有各别的作用,作用不离开体,那么想等就应当有实物之性。应当立量:

宗:想等心所必定有实体。 因:因为不离作用的缘故。 喻:就像那作用一样。

基法师解释道:文意是说,由于这心与想有差异,就应当同时有实在的心所。为什么第一刹那只称为识,第二念称为受,第三念称为想?一心而能有想等差异,可知是由于同时有心所法的缘故,才能如此。应当知道,缘境的第一念等就应当称为受,因为心知所缘的缘故,就像第二念一样。

论文说"若言无者,计分位别为唐捐"。景法师解释道:如果说想等没有各别的作用,那么想等就体与用都没有,计执前后分位有别,岂不是徒劳?基法师立量:

宗:你说第二念的心应当不称为受。 因:因为作用没有差别。 喻:就像第一念的心一样。

论文说"又不应谓,至不应理"。你立意识随六根缘六境就有差别;想、受等法的分位建立,却只是在一根一境之处同时可得,所以类比不能成立。

论文说"若谓转变,至非于无色有如乳酪生酥等异"。若对方辩护说:"我只有一识,前后转变成为心所,所以有四种心。"这也不合道理。色法有形质,前后可以转变;但在无色的心法上,并没有像乳、酪、生酥那样的转变差别。

论文说"又心因缘无差别故,行分别位不应理"等。景法师解释道:色蕴的因缘有种种转变;心则没有差别的因缘可以安立转变。过去、未来的心不存在,现在只有一念,生起之后随即就灭,怎能使一刹那的心停留不灭,由因缘转变而成为后来生起的行等诸心所?

基法师解释道:前面对方计执说依心的分位立受、想、行、心,然而那心分位差别的因缘不可得。比如起心缘一个可爱之境,第一念就应当起贪,乃至一切时中,只要未离这境,都应当如此。为什么第一念称为识,第二念称为受,第三念称为想?因为没有差别的因缘。如果没有心所法,在一刹那心中就没有差别的因缘。

测法师解释道:能生心王的种子因缘既然没有差别,只是一相;因为因没有差别,所以说受等行在各别分位上的三蕴,不合正理。这是第二种过失。

十八、破经部之三:违背三经

论文"又违教故"以下,是第三种违背圣教的过失。其中先显示违背三部经,后会通六界经。

论文说"谓如经言,乃至前已说故",这是违背第一部经。景法师解释道:文意是说,如果心所不是实有,怎能使心染恼而不得解脱?对方重问:"有什么用意?"回答的意思是:如果立"唯心",心与心所就不能并存;那么心生起时离开贪,贪等生起时就不应当依识。

外人又辩护说:"我的六识先起,然后转变,所以生起贪等诸心所法,能染污心。"所以后面破斥说:前面已经破过,色法有转变、前后差别;心没有差别的因缘。

基法师解释道:外人辩护说:"何必承认这贪与心同时?比如缘可爱之境时,第一念称为识,第二念称为贪,后来的贪染污第一念的心,有什么妨碍?"论主现在破斥说:差别的因缘不可得,因为是缘同一个可爱之境的缘故。

测法师述两种解释:一说是就对方的宗义来破:若只有心王、没有另外的心所,两个心王不能同时存在,那么最初的贪等就不应依识。一说是就自宗来破:在每一识的同类中,两个心不能同时存在。

论文说"又复经言与触俱生受想思等",这是违背第二部经:如果心前后没有心所,为什么经说触与受等同时俱生?

论文说"又余经说,至是故不可离俱生说和合",这是违背第三部经。先引法而说,又引喻而说。所说的灯明之喻,比如点燃许多灯,光明和合;诸心心所的和合也是如此。所以不能离开俱生而说和合。

十九、会通六界经

会释六界经之中,先解释外人的诘难,后论主举出其余不了义经,反过来诘难对方。

前面之中,外人自己引经诘难:如果心王之外另有心所,为什么经说地、水、火、风、空、识六界成为人身,而不说心所?所以论主现在牒出,说明没有过失:"虽然经说如是六界说名士夫,然而是密意而说,所以没有过失。"

下文征问密意,回答说:是想要显示色、动、心法最殊胜的所依。六界之中,四大是造色的所依,空是动性往来的所依,识是心所心法的所依。只说所依而已。

论主反过来诘难之中,景法师解释道:经中说了三个比喻,难道比喻之外就没有别的了吗?或者在有的地方,兼以四大种为我,难道四大之外就没有另外的造色吗?或者在有的地方,有色意生,依这经,难道只有色与意二者吗?或者在有的地方,无色想生,难道只是想生吗?同样,经说六处,难道六处之外就没有其余的心所等了吗?

备法师解释道:这比喻是指羯剌蓝等最初三个时位。泰法师解释道:以乳的比喻,破欲界以四大为我;以酪的比喻,说色界有色意生;以生酥的比喻,说无色界的空想生;因为转而增胜,所以用三个比喻。然而难道这三者之外,色界等就没有心等吗?"故名所摄"等以下,是总结。

二十、以偈颂收结:中嗢拖南

下文以偈颂收结,如本地分的记文所说。泛论偈颂有三种:一是将要了知所欲解释的义理,所以先以一颂开出业门,称为"总嗢拖南";二是中间解释某一法完毕,就以一颂收结前面的义理,称为"中嗢拖南";三是如果全部解释了诸义门,最后又以一颂总收,称为"后嗢拖南"。现在这里所辨的,是中嗢拖南,重新总结前义。

颂中说"五种性不成",这是总结第一种过失;"分位差过失,因缘无别故",是总结第二种过失;"与圣教相违",是总结第三种过失。又一种解释:这颂总结四种过失,"分位差"为第二,"因缘无别"为第三,所以前面长行的文字也分为四。

以上,广分别六善巧之中的"蕴善巧",全部译毕。

下一篇将进入六善巧的第二种"界善巧":先以八门略辨十八界——界相、假实(十七界或十二界)、眼与眼界的四句等,再以十四门广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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