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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藏大师华严论释精华(一) ​

取材说明 ​

本系列以唐代贤首法藏大师《华严经探玄记》和《华严经旨归》为主要依据,选择直接阐明华严圆教不共宗义的段落,依原论次第作现代汉语销文。取材不求两书篇幅完整,而求所选法义及其论证完整;尤其重视无自性与法界缘起、理事及事事无碍、缘起相由、十玄门、因果圆融和修证起用。两书有共同论题时互相参照,不因文字相近便删去独立的理由。

本系列以译文为主体,保留大师的设问、辨析、譬喻、引证与推论。小标题帮助阅读,必要的按语与译文分开。古文只在关键处保留原句,不以现代宗派比较或我们的推论替代原义。计划分期推进;最后一期另作综合研究。全系列的中心目标,是完整介绍十玄门,并追究各门成立的依据、彼此的差别与相互含摄。

本期底本:《华严经探玄记》卷一,第六门“所诠宗趣”,大正藏第35册,T1733,约111b—112a(具体页栏可依所用电子底本复核)。以下依原文十说的顺序全部译出。文中“我认为”等语气,均指法藏大师原论的立场。

第六门:所诠宗趣 ​

所谓“宗”,是言教所要表达的中心;所谓“趣”,是这个中心最终引导我们归向的所在。《华严经》所诠的宗旨与归趣极其广大深奥,不容易辨明。现在简要列出十种解释,逐步显明这一部经的统一宗旨。

一、以菩萨因行和如来果德为宗 ​

江南的印法师、敏法师等,多以因果作为《华严经》的宗旨。因为这部经广泛说明菩萨修行的种种因、行和阶位,又显示由这些因行所成就的佛果殊胜功德。考察全经的内容,大体都不超出这两方面,所以说以因果为宗。

二、以华严三昧为宗 ​

大远法师认为,《华严经》以华严三昧为宗旨。菩萨所修的种种因行,犹如百花开放,用来庄严所成就的佛果。

以上两种解释,都把握住了由修行所成就的功德,却没有充分说明这些因行与果德所依的法界。

三、以无碍法界为宗 ​

衍法师主张,《华严经》以无碍法界为宗旨。

四、以甚深法界的心与境为宗 ​

裕法师认为,应当以甚深法界的心与境为宗旨。就法界而言,可以从所证的境界这一面安立:诸佛证得法界,而成就清净国土。又可以从心这一面安立:法界就是一心,诸佛证得这一心,而成就法身。

这一解释也有经文作为依据。本经开始,在《世间净眼品》中,天王偈颂赞叹无尽、平等、微妙的法界充满如来之身;全经最后又宣说《入法界品》。由此可以知道,法界贯穿全经,应当以法界为宗。

但是,以上第三、第四两种解释,虽然掌握了因行与果德所依的法界,却遗漏了在此法界中修行和成就的功德。

五、以因果与真实理性为宗 ​

光统法师主张,以因果和真实理性共同作为《华严经》的宗旨。因果是由修行而成就的功德,真实理性则是这些功德所依的法界。

这种解释已经兼顾了两方面,法义虽然具备,但二者究竟是什么关系,还没有充分揭示。

六、以因果缘起与真实法界无二为宗 ​

现在综合考察经题的名称和全经所说的义理,应当以因果缘起与真实法界作为《华严经》的宗旨。

经题中的“大方广”,显示真实法界;“佛华严”,显示因果缘起。因果之所以能够依缘而生起,必定没有独立固定的自性;正因为因果缘起无自性,它当下就是理实法界。另一方面,所谓真实法界,也必定没有固定不变、可以执取的定性;正因为法界没有定性,才得以成为种种因果缘起。

所以,因果缘起与真实法界并不是彼此分离的两种法。二者无二,成为唯一无碍自在的法门。这才是此经的宗旨。

因果缘起必无自性,无自性故即理实法界。法界理实必无定性,无定性故即成因果缘起。

七、从法界中展开五重因果 ​

若进一步分别说明,就可以从整个法界中展开因果:以普贤法界为因,以卢舍那佛法界为果。因此,也可以说本经专以法界中的因果作为宗趣。

具体来说,全经可以归纳为五组因果,共十个方面。

第一组是所信因果。初会的《卢舍那佛品》先显现莲华藏世界的果德,随后说明普庄严的因行。先举出佛果,使人有所信乐,再了解成就此果的因。

第二组是差别因果。从第二会开始,直到《佛小相光明功德品》,前二十五品说明菩萨五位中种种差别的因行,后三品说明佛果三种功德的差别。这些因与果,各有其不同的修证内容。

第三组是平等因果。《普贤菩萨行品》说明平等圆满的因,《宝王如来性起品》说明平等圆满的果。前面第二组与这一组,都是为了使人对于因果生起理解:前者依差别说,后者依平等说。

第四组是成行因果。《离世间品》所说的二千种行法,先说明菩萨的因行,再显示相应的果行,使修行的内容与成就得以展开。

第五组是证入因果。《入法界品》先在祇洹林中显示如来的自在果德,随后通过善财童子参访善知识,说明实际趣入与证得的因行。

从这五个周遍全经的因果层次来看,整部《华严经》都在说明因果;而因果始终不离它所依的法界。因此,即使称因果为全经宗旨,也没有违背经义。

八、把因果会归法界:五对法义 ​

再进一步,若把因果统一到法界之中,也可以通过五对、十个方面说明法界法门。

第一,教与义相对。以经中所宣说的教法为宗,目的在于显示教法所诠的义理,所以义理是趣。也可以反过来,以义理为宗、教法为趣,因为所诠的道理越深,能够表达它的教法也越殊胜。

第二,理与事相对。举出种种事相作为宗,目的是使人领会其中的理性,所以理性是趣。也可以反过来,以理性为宗、事相为趣,因为必须依于理性,种种事相才能成立。

第三,境与智相对。举出所观察的境界,是为了令修行者生起能够观察的智慧与相应修行。也可以反过来,从修起智慧着眼,以智慧为宗,使智慧证入与真实境界相契合。

第四,行与位相对。举出修道所依的五种阶位,是为了使菩萨依照这些阶位修习殊胜行门。也可以反过来,以修行为宗,因为不断积集相应的行,才能成就不同的修道阶位。

第五,因与果相对。劝人修习佛道之因,意在使其证得佛果。也可以先举出佛果殊胜功德,使人欣乐向往,由此发心修因。

这五对法义普遍贯穿整部经,并不限定在某一会或某一品。因此,如果说《华严经》以法界为宗,也不会遗漏在法界中所成就的因行与果德。

九、法界因果分开显示:五门十义 ​

若要将法界与因果的丰富内容分别显示,又可以建立五门,每门各有两义,共为十义。

第一是无等境,即无可比等的真实法界。这有两种情况:一是出缠最净法界,即离开烦恼缠缚、最极清净的法界;二是在缠性净法界,即虽处于烦恼缠缚之中,本性仍然清净的法界。这两者都是菩萨应当信解与证得的境界。

第二是无等心。一是广大菩提心,因为它是一切普贤行的根本依止;二是随修行而生起的信心、悲心、智慧等。既有统摄修行的大菩提心,也有随各别行门而起的种种善心。

第三是无等行。一是差别行,依各别法门分别修习;二是普贤行,一种行中即具足一切行。这样既不舍弃各别的修行,又显示一行与一切行的圆融。

第四是无等位。一是次第行布的差别阶位,不同修行阶位的证入有浅深差别;二是圆融相摄的阶位,在任何一位中,都具足其他一切位。因此,修道虽有次第,诸位又互相含摄。

第五是无等果。一是修生果,由修行而生起、成就的功德;二是修显果,由修行显发本来具足而受障蔽的功德。

以上五门十义,大体总摄整部《华严经》所说的内容。因此,以这五门十义作为全经宗旨,也算完整具足。

十、法界与因果双融俱离:无尽宗趣 ​

再向究竟处说明,法界与因果不仅可以分别建立,而且二者在体性与相状上圆融无碍,既不相互隔绝,也不可执为两种固定的实体。这又可以从十个方面说明。

第一,离相。因为因与果都没有可以执取的固定相状,所以因果并不异于法界。就这个意义说,所谓因果,并不是具有实在自相的因果。

第二,离性。因为法界也没有可以执取的固定自性,所以法界并不异于因果。就这个意义说,所谓法界,并不是一个离开因果而独立成立的法界。

第三,离性而不泯性。虽然离开对法界固定自性的执取,却并不因此废除法界,所以法界即是因果。正由于法界不是一个定性成立的法界,才能称因果缘起为法界。

第四,离相而不坏相。虽然离开对因果固定相状的执取,却并不破坏因果的种种相状,所以因果即是法界。正由于因果不是具有自性的因果,因果才能与法界相即,而仍然显现为因果。

第五,离相与离性本来不相异。因此,因果与法界双双泯除一切可执的相,彼此圆融,超越一切言语与分别思虑。

第六,虽然如此,又不妨碍因果与法界各自显现,也不妨碍它们的不二关系。因此,因果与法界俱存现前,明明了了,都可以如实显示,并非一切都归于断灭。

第七,前面所说的显现与泯除,也不相异。因此,超越眼见耳闻所能把握的法,仍然可以通过见闻而有所通达;超越分别思议的义理,也不妨碍言语和念虑成为开显的方便。不可思议与可以言说,并非彼此隔绝。

第八,由于法界的性本来圆融,不可割裂,所以与法界不二的佛果,能够统摄整个法界,无不周尽。菩萨因行既然依于法界,也就在佛果所摄的法界之中。因此,可以说:佛中有菩萨。

第九,同一道理,从因位来说也是如此。与法界不二的菩萨因行,也能统摄法界。因此,可以说:普贤之中有佛。

第十,因与果虽然有各自的差别阶位,但在每一阶位中,每一法、每一行、每一种功德、每一修道位,都各自总摄无量无尽的法门大海。为什么能够如此?因为没有任何一法不涵摄圆融法界,诸法都不离法界而独立存在。

这就是《华严经》无量无尽的宗旨与归趣。其他法义,还可以参照《华严经旨归》等著作进一步了解。


原典与译文说明:本期所译为《华严经探玄记》卷一第六“宗趣”完整十说。原文见 CBETA 系统《华严经探玄记》T1733 卷一;可与禅心学苑卷一全文互核。白话中为帮助现代读者理解而补出的连接语,不作为大师逐字原话引用。后续各期将沿既定路线进入能诠教体、理事与事事无碍、缘起相由以及十玄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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